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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通报2013年第3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2-06 阅读次数: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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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及食品接触材料

    美国环保组织呼吁对饮用水中的高氯酸盐设定更低限值

    环保组织“环境工作小组(Environmental Working Group,EWG)”近日对美国环保署(EPA)为保护美国人免受高氯酸盐(perchlorate)危害所采取的行动表示称赞。高氯酸盐是一种干扰内分泌的化合物,长期以来一直是美国重要的公众健康议题。

    EWG曾对EPA2008发布的关于管制饮用水中的高氯酸盐并不能有效减少健康风险的初步决定表示反对,但对EPA此次推翻该错误决定感到高兴。

    食品及食品接触材料

    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国家食品召回系统的制定和改善指南文件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消息,2012年12月7日,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就制定和改善国家食品召回系统联合发布了指南文件。FAO/WHO认为,制定食品安全应急响应准备和计划具有重要意义,可有效防止出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并降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对公共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食品安全应急响应计划框架可协助各国制定和实施国家食品安全应急响应计划,同时提供指导为确保各国充分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因此FAO/WHO制定相关指南,以指导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如何使用风险分析原理和程序。

    本文件为食品召回方面的补充和基本指南,旨在协助各国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国家食品召回体系,以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通过借鉴最佳实践范例,制定有效的国家食品召回制度所需的基本内容。原文链接:

    http://www.fao.org/fileadmin/user_upload/agns/news_events/ER3_I3006_E_121206.pdf(来源:食品伙伴网)

    美国准许进口中国内地砂梨

    美国农业部(USDA)动植物检验局(APHIS)近日修订了水果和蔬菜的相关法规,允许从1月18日起进口来自中国内地的砂梨(Pyrus pyrifolia)进入美国。此前,美国法规允许从中国内地进口鸭梨(Pyrus bretschneideri)和香梨(Pyrus sp. nr. communis),但是禁止进口砂梨。

    美国商务部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2012年12月19日中美商贸联委会会议结束时发布联合通讯稿称,USDA已证实美国通过承诺在中美两国间开展梨的互惠贸易,使美国梨得以进入中国大陆市场。

    作为进口条件,来自中国大陆未知有东方果实蝇存在地区的砂梨必须按照一套系统性制度进行生产。该制度包括生产地和包装地、无虫害繁殖材料来源的登记,由中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定期进行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检查,商业托运中采取的水果装袋方式、保护措施、标签和进口要求等。进口来自中国大陆已知存在果实蝇地区的砂梨,除了上述要求外,还必须在生产和包装地安装针对东方果实蝇的监控系统,并对砂梨经过冷处理。所有来自中国内地的砂梨都要求附有一份植物检疫证书,并在证书上声明满足所有针对梨的进口条件,已经过检查,无检疫性有害生物。

    在上述最终规则中,APHIS仅对其2011年12月提案做出了一处修改。具体地说,最终规则详细说明了(1)害虫捕获系统必须符合APHIS操作方案的要求;(2)使用的处理方法不仅要符合《美国联邦法规》第7篇要求,还应符合APHIS操作方案。(来源:贸发网 翻译 宁波局WTO办公室)

    美国首次“大修”食品安全法规

    按照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1月5日提出的法规建议,美国水果、蔬菜生产商与食品加工商将普遍面临更加严格的新卫生标准。

    此次新的卫生标准长达1200页,涉及从农作物种植到食品加工的每个食品供应环节。规则要求每个环节都需要建立预防性措施。比如,农场应确保农作物不受脏水或动物粪便污染,一些农场为此还要设置防止野生动物的隔离栏。食品加工企业则需要制定和报备包括害虫控制、卫生间标准和工作人员着装标准等在内的一整套卫生措施。

    “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还赋予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更多的监管权,包括强制企业召回产品,检查农场和食品加工企业的内部记录等。该法案要求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增加卫生检查频率,特别是对容易产生食品污染的高危设备,并为此增设2000名新检查员。

    两年来,“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的支持者一直在抱怨该法案执行太慢,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迟迟不出台新的管理规定。2011年科罗拉多州“毒香瓜”导致全美33人死亡后,要求加快制定新法规的呼声进一步高涨。

    据悉,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不久后还将继续推出新的管理规定,如要求进口食品遵守美国食品安全标准,进一步规范动物食品生产等。(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美国农产品销售局修订茄子等级标准

    美国农业部农产品销售局(Agricultural Marketing Service,AMS)于2013年1月3日宣布修订美国自愿性茄子等级标准。

    等级标准是交易者之间的一种通用术语,用于在销售农产品时衡量价值。

    AMS已对“U.S Fancy”级和“No. 1”级中的相似品种特征要求进行了修订,在混合或特殊包装时,允许混合颜色和/或品种的茄子。此外,AMS从标准中删除了“未经分类”等级。这些变化将从2月4日起生效。(来源:香港贸发网 翻译 宁波局WTO办公室)

    美国农业部公布新措施保证禽肉产品安全

    据美国农业部(USDA)消息,2012年12月5日,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宣布实施新措施,保证禽肉产品的安全性。

    新措施规定,生鲜碎鸡肉、火鸡及类似产品生产企业应重新评估其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计划。禽肉生产企业必须在未来90天内重新评估HACCP体系,此次HACCP评估必须对在上述类型产品中多次出现的沙门氏菌做出相关解释。

    美国农业部FSIS宣布的具体措施包括:(1)扩大沙门氏菌取样检测范围,将其他生鲜碎家禽产品纳入其中;(2)增加实验室分析样品量,从25克增至325g,以确保FSIS所分析的沙门氏菌样品和弯曲杆菌样品保持统一;(3)采样以检测沙门氏菌在非即食碎家禽产品中的分布,根据检测结果制定相应的新执行标准。原文链接:

    http://www.fsis.usda.gov/News_&_Events/NR_120512_01/index.asp(来源:食品伙伴网)

    EFSA公布2011年食品和饲料中化学污染物数据报告

    据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消息,2012年12月13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公布了2011年欧盟地区食品和饲料中化学污染物的数据报告。

    报告显示,在333种化学物质中,天然植物毒素和有机污染物所占的数量最多,这两类数据大约占一半,其余数据主要来源于化学元素及其衍生物、杀虫剂残留、加工污染物以及真菌毒素。天然植物毒素和有机污染物所占数量多的原因主要是这些污染物通常包含不同的同系物,(来源:食品伙伴网)

    欧盟2013年将加强对我国5类非动物源食品的监管

    2012年12月20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EU)No. 1235/2012号委员会执行法规,再次修订执行关于提高对某些进口非动物源食品和饲料官方控制水平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No. 882/2004的(EC)No 669/2009号法规的附件I。

    与2012年9月28日发布的889号法规相比,1235号法规中新增了一项中国产品,即冷冻草莓。从2013年1月1日起,对中国产品,在指定进口口岸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非动物源食品和饲料共有5项,分别为:冷冻草莓、芥蓝、干面条、新鲜柚子和茶。

    食品

    重点检测项目

    抽检比例

    冷冻草莓

    诺瓦克病毒和甲型肝炎

    5%

    芥蓝

    氟唑虫清、氟虫清、多菌灵、吡虫清、烯酰吗啉,丙环唑等农药残留

    10%

    干面条

    10%

    新鲜柚子

    三唑磷、三唑酮和三唑醇(三唑酮和三唑醇的总和)、甲基对硫磷、稻丰散、杀扑磷等农药残留

    20%

    噻嗪酮、吡虫啉,氰戊菊酯和高氰戊菊酯(RS和SR异构体的总和)、丙溴磷、氟乐灵、三唑磷、三唑酮和三唑醇(三唑酮和三唑醇的总和)、氯氰菊酯(异构体总和)等农药残留

    10%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台湾地区修订多种甜味剂的使用范围及限量

    2013年1月22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发布署授食字第1011304051号令,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修正内容如下:

    一、D-山梨醇等九项糖醇增列为第二条之附表一第(七)类质量改良用、酿造用及食品制造用剂。

    二、删除第二条之附表一第(十一)类调味剂中D-山梨醇等共二十五品项的使用范围及限量,移至第(十一)之一类甜味剂管理,并修正其中糖精、糖精钠盐、环己基(代)磺酰胺酸钠、环己基(代)磺酰胺酸钙、甜菊糖苷的使用范围及限量。

    三、新增第二条之附表一第(十一)之一类甜味剂的备注。

    四、配合上述类别更动一并修正第三条之附表二。(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机电产品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修订家电标签规则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一项最终规则,修订家电标签规则,包括简化生产商的资料通报程序、厘清测试规定和执法条文、提升能源标签在网上的披露情况,以及做出多项轻微的技术改动和修正。

    家电标签规则订明,能源指引(Energy Guide)标签必须让消费者知道产品每年的估计运作成本和能源消耗等级,以及所有相同类型产品的最高和最低能源消耗范围以作比较。

    下列电器必须附有能源指引标签,包括电视机、洗衣机、洗碗碟机、冰箱、冰柜、热水器、室内空调、中央空调系统、熔炉、锅炉、热泵及泳池加热器。在家用电器方面,所需资料必须以能源指引标签的模式贴附在每一件产品上,并须包含在产品目录及可供消费者落单订货的网站内。标签必须包括“可比较范围”的资料,显示所有相同电器型号的最高及最低能源消耗或效益。大部分电器的标签必须显示产品每年的估计运作成本,生产商必须以美国能源部发布的国家平均能源成本数据计算这项成本。除此以外,熔炉、中央冷气系统及热泵的生产商必须在产品资料便览或行业名录内提供旗下产品的成本资料。

    修订的主要目的在于(1)协调联邦贸易委员会和能源部的通报和测试规则,以免生产商重复通报;(2)令零售商在其网站及纸张目录披露更多资料;(3)更新冰柜及冰箱的产品定义,以附合能源部的规例;以及(4)厘清家电标签规则的执行及惩罚条文。在重复通报方面,生产商可以使用能源部新设的网上工具作能源报告,以满足联邦贸易委员会的通报规定。当生产商把资料上传到能源部的资料库后,联邦贸易委员会可以从能源部取得这些资料,并放到其公众纪录上。不过,吊扇资料仍须分别向能源部及联邦贸易委员会通报。(来源:香港贸发网)

    阿根廷禁止进口某些家用空调设备

    阿根廷当局于2012年12月13日发布第1640/2012号决议,禁止制造、装配和进口额定功率不高于21千瓦的,且使用臭氧层消耗物质氯二氟甲烷(chlorodifluoromethane ,HCFC-22)的家用空调设备。决议于2013年6月30日生效。

    该物质已列入蒙特利尔协议(Montreal Protocol)附录C类别1中。阿根廷在商业领域对该设备的禁令将于2013年9月30日起实施。

    禁令涵盖的空调设备包括(1)无管空调;(2)紧凑型窗式或挂墙式空调;(3)分体式空调;(4)便携式空调;(5)管道式空调。HCFC-22于2013年1月1日起禁止在阿国内销售,但家用空调的制造及装配方将允许在2013年4月30日前进口HCFC-22,只要进口量不超过2011年生产商或装配方购买的制冷剂总量的5%。(来源:香港贸发网 翻译 宁波局WTO办公室)

    韩国拟对《电器安全控制法》操作程序进行修订

    2012年12月4日,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发布第2012-467号关于《电器安全控制法》操作程序修订的公告(2012年12月19日的G/TBT/N/KOR/414通报)。

    本次对《电器安全控制法案》操作程序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规定了自我检查的结果符合所有要求的重要性;

    将进口供个人使用、非商业用途的电器增加到属于免除安全认证要求的电器范围;

    从在产品及其包装上必须显示的信息列表上删除了“产品名称”;

    删除了涉及恒温器、热断流器和热敏电阻操作温度的具体安全标准;

    修订了包括电动吸尘器在内的10种电器额定输入电压的规定;

    特别规定了在韩国安全管理系统范围内包括的电器。

    详情请参见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关于《电器安全控制法案》操作公告修正提案的公告: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2/tbt/KOR/12_4753_00_x.pdf

    (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香港多款直发器及卷发器测试未能通过安全测试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进行的最新直发器及卷发器测试,发现很多样本未能通过一项或以上的安全测试项目。安全测试参考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60335 -1及 IEC 60335-2-23进行,项目包括防触电保护及绝缘、温升、电线装置、结构、输入功率和标示说明等。

    5款样本部分内部部件未能通过防触电保护及/或绝缘测试;3款样本部分部件的温升偏高;1样本关机5分钟後,发热烫板量得的温升仍然颇高,若用户不慎将电源线绕上发热烫板,有机会损坏电源线;1款样本未能通过拉力测试,开关掣经5.3牛顿拉力拉扯後,容易被拉出;1款样本没有足够标示及说明书,另外3款样本欠缺一些警告字句,例如切勿在靠近浴缸等地方使用该产品。

    (来源:香港《选择》月刊)

    儿童产品及玩具

    美国CPSC阻止销售不合规儿童带拉绳外衣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近日宣布,宾夕法尼亚州一零售商同意支付45万美元的罚款以解决指控,原因是该零售商故意没有及时向CPSC报告其在2006年9月至2009年9月间出售带抽绳的风帽夹克和风帽运动衫。

    美国联邦法律要求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在获得信息,有理由推断某个产品包含缺陷,可能引发实质性危害、可能产生不合理的伤害或死亡风险,未能遵守CPSC实施的任何消费者产品安全规则或其他规则、法规、标准或禁令时,必须在24小时内向CPSC报告。

    近些年来,CPSC已采取了积极措施防止可能构成勒束风险的带有帽绳或腰绳的夹克和运动衫在美国销售。这些行动促成了于2011年8月生效的新联邦安全规则,明确颈部或帽子带抽绳的尺码为2T至12的儿童上衣外套,以及腰部或底边带某些抽绳的尺码为2T至16的儿童上衣外套是有实质性危害的产品。在该规则下,美国海关(CBP)有权阻止具有潜在危害的带抽绳儿童外套进入美国,CPSC也有管理权限,对不合规服装进行召回。

    (来源:香港贸发网 翻译 宁波局WTO办公室)

    美国CPSC阻止销售某些磁性玩具

    最近几个月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积极采取行动,解决因为某些磁性玩具而给儿童带来的严重安全问题。

    CPSC在这方面的最新进展,是在2012年12月17日对一家位于新泽西州的公司提起了行政申诉。据称,该公司销售中国制造的含有缺陷的磁珠和磁铁魔方。CPSC声称这些产品在设计、包装、警示和指示方面有缺陷,给公众带来实质性伤害风险。

    CPSC的行政申诉试图迫使该公司停止销售上述产品,并告知公众其缺陷,为消费者全额退款。CPSC表示,该申诉是在与该公司商讨,而其代表未能提交让CPSC职员满意的自愿召回计划后发出的。

    (来源:香港贸发网 翻译 宁波局WTO办公室)

    美国缅因州环保委员会决定逐步淘汰婴儿食品包装中的双酚A

    美国缅因州自然资源委员会Natural Resources Council of Maine,NRCM)网站消息,缅因州环保委员会(Board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BEP)近日就公众倡议的以安全替代品取代婴儿配方奶粉、婴儿食品和儿童食品包装中双酚A(BPA)的提案开展最终讨论。讨论后,该委员会一致决定支持逐步淘汰婴儿配方奶粉和婴儿食品包装中的BPA,但是认为由于目前法律上的定义和漏洞导致对BPA的限制无法更进一步。

    环保组织“环保缅因”的负责人Emily Figdor对该委员会遵循科学证据,保护缅因州婴儿免受食品中BPA暴露的决定表示欣慰。支持对BPA采取行动的证据非常清楚:BPA会伤害儿童;食品是受BPA暴露的主要来源;更安全的替代品是可以获得,并且负担得起的。

    数十名缅因州的母亲、医生和公共卫生倡导者出席会议以示对提案的支持。其中许多人是把提案发给缅因州环保委员会的公众倡议的发起人。2012年6月,近900位缅因州注册选民以及医疗和公共健康组织,就上述提议向该委员会请愿。在对提案经过7个多月的公众听证、科学汇报和技术分析后,缅因州环保委员会才作出了此次最终决定。

    幼儿经常由于婴儿配方奶粉等罐头食品的内衬,以及装有婴儿食品等的玻璃瓶的金属盖子析出的化学品中受到BPA暴露。州和联邦健康机构担心,BPA会伤害大脑发育,导致行为问题并影响前列腺。BPA是一种已知的激素干扰物,还常与癌症、肥胖和糖尿病联系在一起。

    据悉,缅因州环保委员会的决定记录在支持证据的“基本声明”中,并在1月24日进行最终投票,以决定是否采纳有关规则和基本声明。缅因州立法机构将在立法会议期间审查并批准委员会的最终采纳的法律文件。

    (来源:美国缅因州自然资源委员会 翻译 宁波局WTO办公室)

    化矿产品

    GHS专家拟修订联合国紫皮书

    在本周于日内瓦举办的化学品分类及标签全球协调制度(GHS)小组委员会上,有关专家就对第4版联合国紫皮书进行更新达成了一致意见。

    修订内容除包括健康和环境物理危害、GHS附件等内容外,还有可能包括美国代表团提交的关于建立全球已分类化学物质清单编制指导原则的相关内容。

    美国代表团指出因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实施GHS,联合国有必要采取措施确保危害分类的统一性,从而保证全球范围内危害信息的一致性,因此美国提出了建立全球已分类化学物质清单编制指导原则的建议,对如何建立和维护全球已分类化学物质清单等内容给出了详细说明。

    如果GHS有关专家通过了美国代表团的提议,该清单的建立工作将在下一次的两年工作计划中被具体落实。此外,法国代表团提出对GHS技术指南中纳米材料分类和危害传递的内容进行更新,该提议也有可能被GHS专家通过。

    (来源:瑞欧科技)

    美国环保署对9种化学品实施进口限制

    美国环保署(EPA)近日发布一份最终规则,将针对须“制造前通知(pre-manufacture notices ,PMNs)”的9种化学物质实施新的进口限制。

    这些化学品包括:(1)妥尔油脂肪酸与改性脂肪酸和聚多元醇胺反应物;(2)氨基酸,羧甲基,芳基磺酸盐,碱盐;(3)混合金属硼酸盐;(4)苯甲酰胺,N-[(环己胺)硫酮甲基];(5)芳族磺酸氨基偶氮染料盐类;(6)碘翁,联苯-4,4’-双-C10-13-支链烷基衍生物,(OC-6-11)-六氟锑酸;(7)烷基马来酰亚胺代二环稀烃;(8)粘液和泥浆、汽车涂膜、废弃物处理、固体废弃物。这些化学品被用于沥青、工业清洗方案、照明荧光粉、环氧胶粘剂配方、纤维素织物、紫外线释放涂层、特殊聚合物和废弃物处理等。

    根据新规则,欲进口、制造或因新用途处理这些物质的,必须在上述活动开始至少90天前通知EPA。该通知将让EPA有机会评估这些物质的预期用途,并且,如有必要,在活动开始前予以禁止或限制。

    该规则已从2013年1月19日开始生效。

    (来源:香港贸发网 翻译 宁波局WTO办公室)

    铬酸盐REACH授权联盟成立

    2013年1月17日消息,铬酸盐REACH授权企业联盟经理,McKenna Long & Aldridge法律事务所称,希望签署联盟协议,共同开发8种六价铬化合物REACH授权卷宗的企业,须在3月15日前申请。

    该联盟目前包含15家企业,8种六价铬化合物包括:

    重铬酸铵(ammonium dichromate);

    重铬酸钾(potassium dichromate);

    重铬酸钠(sodium dichromate);

    铬酸钠(sodium chromate);

    铬酸铬(dichromium tris (chromate);

    铬酸锶(strontium chromate);

    氢氧化铬酸锌(pentazinc chromate octahydroxide; 

    氢氧化铬酸锌钾(potassium hydroxyoctaoxodizincate dichromate)

    该联盟将为在金属表面处理、颜料、漆、密封剂和涂层中使用上述化合物准备授权卷宗。如果成员企业有足够的兴趣,该联盟后续可能还会增加对其他物质或用途的卷宗开发工作。这项工作的启动,其实是三氧化铬REACH授权联盟(the chromium trioxide REACH Authorisation Consortium, CTAC)的一个副产品,目前的15家企业都是该联盟的成员。

    该联盟将主要集中关注上述所列的前4种物质。这4种物质预计于今年年初列入REACH法规附件14(即需授权物质清单),其授权申请预计于2015年12月左右提交给ECHA。另外四种物质已经由ECHA建议加入需授权物质清单。

    (来源:Chemical Watch 翻译 宁波局WTO办公室)

    丹麦针对危品标签题向企业发出警告

    据悉,丹麦政府日前向产品标签有问题的6家清洁剂生产企业发出了警告,以提醒企业注意危化品标签的准确性。

    根据丹麦法规,清洁剂等产品如果具有较高或较低的PH值时必须要在产品标签上注明其腐蚀性,但丹麦环境部的调查却发现丹麦市场上有超过1/4的腐蚀性清洁剂的标签并不正确,很多PH值极高或极低的产品在标签中注明的却是刺激性。

    (来源:瑞欧科技)

    墨西哥修订上釉陶瓷重金属标准并拟修改石油气容器标准

    墨西哥政府近日修订了上釉陶器及瓷器的测试程序以查明这些产品中可能有的镉和铅的含量。相比现行法规,修改后的规定更具体地明确了需要测试的产品范围,最有可能导致镉和铅超标的装饰颜料(即红色、橙色和绿色),以及针对进口商的保存记录要求。上述修订已于2012年12月13日生效。

    此外,墨西哥能源部(Ministry of Energy)就针对现行非便携式液化石油气容器强制性标准(NOM-009-SESH-2011)的修订提案,在2月15日之前向公众征集意见。该提案将修改标准中的某些定义、某些规则以及其他多种要求。该修正案将自墨西哥官方公报发表之日起60天后生效。

    (来源:香港贸发网 翻译 宁波局WTO办公室)

    化妆品

    印度修订化妆品测试标准

    近日,印度标准局(BIS)承认正在对印度国家化妆品测试标准IS 4011进行修正。完整版的IS 4011修订草案将要经过一个包括技术委员会审核在内的磋商阶段,这将耗时3个月的时间。

    据不完全可靠消息,作为标准修订的部分,印度中央药品标准控制组织正在就禁止动物试验化妆品的可行性进行调查。英国废除活体解剖联盟对印度标准局修订IS 4011表示欢迎,这将促进印度禁止动物试验化妆品工作全面推进。

    截止目前,部分国家已经禁止或即将禁止动物试验化妆品。不久前,以色列就发布禁令禁止动物实验化妆品的进口、营销和销售。在整个欧洲市场上将于2013年3月开始全面禁止进口动物实验化妆品。

    (来源:瑞欧科技)

    动植物卫生

    澳大利亚DAFF取代AQIS

    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通知称,澳大利亚政府正逐渐取消使用澳大利亚检疫检验局(AQIS)这一名称,改由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DAFF)取代。

    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将继续承担所有澳大利亚政府工作中与生物安全相关的部分,该名称的变动不影响负责进行审核、检验和认证的主管当局,也不会导致有关进口农产品、食品、植物或动物产品方面要求的改变。对贸易对象国在生物安全检验和认证职能的关键联系人也不会变动。

    由于该变动是逐渐进行的,此后一段时间还将继续使用AQIS标志的文件资料,澳方将在适当时候予以更改,涉及内容可能包括:

    1.卫生证书将会采用新的防伪纸张。目前使用的AQIS水印将被替换为“Australian Government”一词和澳大利亚盾形纹章。

    2.澳大利亚政府饰章之下目前所附的AQIS字样将被改为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Fisheries and Forestry。

    3.新的卫生证书中提及AQIS的地方将被改为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Fisheries and Forestry,之前已发放的证书中所使用的AQIS不需要变动。

    4.AQIS授权官员将被称为澳大利亚政府授权官员(AAOs)和澳大利亚政府授权兽医(AAVs)。

    5.澳大利亚的批准安排手册(Approved Arrangement Manuals)将在适当时机进行更新,但任何变化都不会导致实际操作的变化。虽然以后将会由DAFF取代AQIS一词,但不会改变文件和程序内容。

    6.DAFF网站上涉及AQIS及其联接URL都将被改为DAFF。

    7.以上变动不会改变服务职能、体系、程序和人员的变动,负责审查、核查和认证的主管当局也不会受到影响,这些变动也不会产生任何额外费用。

    若需要进一步信息,可联系澳大利亚驻华使馆,或者登陆DAFF的网站:www.daff.gov.au,以获知生物安全体系的最新变动。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中心)

    其他

    澳大利亚去年第四季度召回超过240万个产品

    2013年1月24日消息,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The 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公布了一份2012年第四季度消费品召回的总结。

    ACCC副主席Delia Rickard 称,澳大利亚召回网站在2012年最后三个月共发布了116条召回信息,涉及超过240万个产品。

    第四季度与ACCC协商开展的大宗召回事件包括近20万个Dick SmithBig W AWA品牌的便携式DVD播放器。ACCC警告,这些DVD播放器可能在使用中过热而引起火灾甚至爆炸。去年,一个来自维多利亚州的女孩在一次汽车旅行中,放置于膝盖上的DVD播放器爆炸造成其手和脸部严重烧伤。

    去年年末还召回了数千辆汽车,包括RAV4、福特翼虎SUV和马自达Tribute。这些车存在缺陷导致在驾驶中可能失去控制,因此ACCC希望这些型号的车主能到澳大利亚召回网站查看更多信息。

    2012年第四季度还召回了数万个儿童安全座椅和婴儿摇篮的固定螺栓,涉及品牌包括IGC Dorel, Tomy Australia Como Baby。这些螺栓可能在事故中失效,对孩子造成伤害。

    ACCC在市场上积极调查产品,检查他们是否符合强制性要求并对收到的投诉和其他信息作出回应。

    上述从市场上撤出的240万个产品,将近一半是ACCC与供应商协商达成一致后召回的。这些谈判由一系列事件触发,包括消费者投诉、强制性伤害报告和ACCC产品安全监督结果等。

    (来源:澳大利亚产品安全网 翻译 宁波局WTO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