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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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近期正值反补贴税空档期 企业应提前考虑案件复审
【案件接近尾声 需要关注复审】
目前,美国光伏双反案已经经过税率终裁,将在11月23日进行案件终裁。在案件调查接近尾声之时,我省的光伏企业应适时提前考虑案件复审。而在原案调查期没有涉案产品出口,在原案调查过程中不具备涉案资格的企业,也应该开始考虑争取获得复审资格,将来有机会通过复审改变税率。
从目前来看,虽然用从台湾等第三国进口电池片生产的组件不受反倾销反补贴的影响,但如果大家都从台湾进口电池片,台湾的电池片会否涨价,进一步压缩利润空间,或美国是否会考虑别的途径将这一漏洞弥补都很难说,已经有很多国会议员联名上书说这一漏洞仍将对美国产业造成损害。因此,从长远看,有意将来在美国市场有所作为的企业,积极参与行政复审仍显得很有必要。
【非涉案企业有参与复审的机会 目前正在空档期】
如果企业在原审调查期间没有出口过涉案产品(也就是没有涉案资格),需要最少出口一票用中国大陆电池片生产的电池组件,才能要获得复审资格。
根据美国法律,临时反倾销措施只能适用6个月,这就意味着,从反补贴初裁之日起6个月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终裁公布日止(即2012年9月26日到2012年11月23日左右)这段时间进入美国海关的涉案产品不用缴纳反补贴税,这段空档期进口商只需缴纳反倾销保证金税,这样可以降低资金压力。即本来要按15.42%交反倾销现金保证金和15.24%交反补贴保证金,在前面讲到的空档期进入美国海关的话,就不需要交反补贴的保证金。反倾销因初裁日是5月25日,加6个月后11月25日,ITC终裁已经出来,因而不存在类似的空档期(gap period)。
【案件损害终裁可能延时】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定于2012年11月23日公布损害调查的终裁结果,如是,美国商务部将于2012年11月30日公布反倾销令,但因受美国桑迪飓风影响,终裁裁决的时间极有可能会往后顺延。
【两种复审方式:行政复审和新出口商复审】
行政复审是在案件征税令周年时,根据起诉方或者涉案企业申请进行的。如果企业在原审初裁后到原审终裁税令公布后一年内的时间(第一次复审期)对美国有商业意义的涉案产品出口,就有资格参与行政复审。希望参加行政复审的企业,需在终裁征税令公布后周年时,向美国商务部申请复审,复审也要抽样,复审大概需要一年半的时间公布最终结果。
除了年度行政复审外,还可以考虑做新出口商复审。如参加新出口商复审,美国商务部根据单个企业的出口价格和成本要素单独计算税率,而不是强制应诉企业的加权平均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