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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取消部分产品3C认证(附HS编码参考)
信息来源: 关务小二 发布日期:2022-10-11 阅读次数: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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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

    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第34号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精神,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称CCC认证)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安全风险较低、技术较为成熟的9种电子电器产品不再实行CCC认证管理(见附件)。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音视频设备》(CNCA-C08-01:2014)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信终端设备》(CNCA-C16-01:2014)适用范围删除相关产品;废止《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盗报警产品》(CNCA-C19-01:2014)。

    三、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涉及相关产品的指定业务范围予以注销。

    四、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当停止相关产品CCC认证及相应检测活动,并按规定注销已出具的CCC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目录清单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10月10日

    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目录清单
    (编注:文末附产品HS对照表)

    序号

    产品大类

    产品种类及代码

    涉及CCC认证实施规则

    1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

    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0801)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音视频设备》(CNCA-C08-01:2014)

    2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

    音频功率放大器(0802)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音视频设备》(CNCA-C08-01:2014)

    3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

    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0805、0812)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音视频设备》(CNCA-C08-01:2014)

    4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

    电子琴(0813)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音视频设备》(CNCA-C08-01:2014)

    5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

    无绳电话终端(160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信终端设备》(CNCA-C16-01:2014)

    6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

    数据终端(1608)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信终端设备》(CNCA-C16-01:2014)

    7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

    多媒体终端(1609)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信终端设备》(CNCA-C16-01:2014)

    8

    安全防范产品

    入侵探测器(1901)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盗报警产品》(CNCA-C19-01:2014)

    9

    安全防范产品

    防盗报警控制器(1902)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盗报警产品》(CNCA-C19-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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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转自关务情报科、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