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险预警
  • 风险预警
进出口公平贸易提示信息(2021.第19期)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1-05-18 阅读次数:568
【文字 大 中 小】【关闭窗口】保护视力色:

    1.RCEP对我国产业发展影响几何

    2021-05-06 16:57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4月15日,我国向东盟正式交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核准书,标志着中国正式完成RCEP核准程序,成为非东盟国家中第一个正式完成核准程序的成员国。目前,我国正大力推进RCEP实施相关技术准备工作,以确保在协定生效时能够全面履行协定义务。

    RCEP生效给我国产业发展、对外贸易格局带来哪些影响?有关专家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RCEP正式生效实施将使国内产业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但从长期看有助于在更高水平上形成新的产业发展优势。

    助力疏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2020年11月,15个RCEP成员国正式签署协定。此后,协定将给成员国之间贸易、投资和经济发展带来哪些影响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联合国贸发会议对RCEP的研究表明,到2025年,RCEP将会给15个成员国带来10%以上的出口增长。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有关测算则显示,到2030年RCEP成员国国民收入合计将增长1860亿美元,年出口总额预计额外增长5190亿美元。

    “对中国而言,RCEP将为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的支撑。”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不久前指出,RCEP通过开放贸易和投资,有助于中国畅通区域的产业链和供应链,更好地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助于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中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王受文表示,RCEP将有助于中国经济向先进的产业水平迈进,提高中国产品的质量标准,推动产业升级,推动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RCEP协定作为全面的经济伙伴协定,涵盖了市场准入与规则条款,将对我国国内产业产生系统性的综合影响。”商务部研究院亚洲研究所副所长袁波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随着与RCEP成员相互开放货物、服务与投资领域,我国在竞争政策、知识产权、透明度等领域将引入更高标准的规则。

    专家认为,在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投资布局、从开放中获益的同时,国内产业将面临更加公平也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但从长期来看,这种竞争也有助于促进国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更高水平上形成新的产业发展优势。

    袁波强调,更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有助于中国引入高质量外资、进一步发展知识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RCEP区域内首次引入统一的电子商务规则,也有助于中国电子商务以及数字经济相关产业拓展RCEP成员国市场,促进区域产业加快向数字化转型。

    原产地规则促进区域生产要素优化

    原产地累积规则被广泛认为是RCEP在货物贸易领域最亮眼的成果。根据原产地累积规则,在确定产品原产资格时,可将各RCEP协定其他成员国的原产材料累积计算,来满足最终出口产品增值40%的原产地标准,从而更容易享受到优惠关税。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司长姜峰指出,“与双边的自贸协定相比,拥有15个缔约方的RCEP累积规则将进一步降低产品获得关税减让的门槛,更有利于扩大产品出口”。

    “过去原产地累积更多的是存在于双边自贸协议中,累积和售卖只存在于协议国之间。”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新兴经济体研究室主任沈铭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涉及15个经济体的价值成分都可以累积,相应来说原产材料选择更多了,价值增值标准也更容易满足。

    沈铭辉认为,根据价值增值的原产地规则,企业原材料选择更多,累积也更便利,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组装加工产业将首先受益。从价值链角度看,半成品、零部件等中间产品生产商可能会进一步受益,特别是原本有生产优势的国家,如中日韩电子半成品和零部件等相关产业优势将进一步提高。此外,有助于促进整个区域内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服务本地最终消费的价值链上下游行业企业,都有望进一步受到投资关注。

    袁波认为,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有利于跨国公司在东盟与中日韩(10+3)区域内依托各国资源禀赋与市场优势,更加灵活地调整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在区域内实现高效的要素资源配置,这也将促进区域内中间产品的贸易投资,推动形成更加密切、稳定和有竞争力的区域产业链分工合作体系。同时,也将增强“10+3”区域整体在全球的投资吸引力,特别是进一步促进电子信息、机械设备、石油化工、纺织服装、汽车等产业在“10+3”区域内的投资布局,形成涵盖上下游的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分工格局。

    袁波强调,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也可能促使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或生产环节进一步向土地和劳动力成本更加低廉的东盟国家转移,从而加快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的重构,这将对中国的中西部地区带来一定竞争压力。

    促进对标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

    RCEP生效后,我国近30%出口可以实现零关税的待遇,对中国的对外投资和服务的出口都会带来机会。王受文指出,这也会促进我国对标国际高水平的经贸规则,加快制度性开放,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新体制。

    “RCEP将给我国对外贸易格局带来新的变化。”袁波表示,这不仅将进一步巩固我国与东盟以及澳新长期以来形成的紧密贸易联系,而且还将拓展我国对日韩贸易合作的新空间,并为促进“一带一路”沿线贸易增长发挥积极作用。一是有利于激发中日韩三国贸易投资合作潜力,拓展新的贸易增长空间。二是与现有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形成叠加,提高区域整体的自由化水平,彼此之间的产业投资合作将更加紧密。三是将在“一带一路”产生示范效应,推动各国在沿线地区建立更多的自由贸易安排。

    在沈铭辉看来,RCEP对国内贸易投资将带来更加深刻的影响——

    首先,我国具有竞争力优势的产业,优势将更加明显,也会促使相对竞争力弱的产业自发改造升级。在15国为基础的地区内部,我国作为产业链供应链的地区中心位置有望进一步巩固,特别是作为服务地区内部市场的半成品、零部件等中间产品的地区生产中心。

    其次,RCEP对不同行业产业影响层次丰富。包括纺织、服装、轻工、建材、电子设备、农产品等行业有望进一步受益,汽车零部件、钢铁、石化等行业的竞争压力可能会更大一些,但也会促使相关产业升级,提高生产效率。

    不仅如此,服务贸易开放也有相应提高。从服务部门来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有100个部门,RCEP签署后新增加了22个分部门,包括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空运等。同时还提高了包括金融、法律、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下一个阶段,服务贸易无疑是新增长点,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望从服务贸易开放中获得新动力。

    此外,中国作为地区消费市场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伴随着开放,中国的消费者可以获得更多高质量进口商品和服务的选择机会。消费领域需求和供给之间的不匹配状态也有望改善。中国作为全球不可或缺消费市场的地位有望进一步巩固。同时,这也为RCEP成员国的产品提供了广阔市场,这是中国为本地区提供的一项重要国际公共产品。

    “在RCEP签署和生效过程之中,我国也探索了不少贸易新规则,进一步开放了市场,包括营商环境、市场准入机会都更加优越。毫无疑问,未来外资有望进一步向中国流入。”沈铭辉说。(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冯其予)

    2.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遇危机 业界呼吁多举措破困境

    2021-05-06 09:32:1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海口5月5日电 眼下正值中国天然橡胶开割季。在国际胶价长期低迷的背景下,中国天然橡胶主产区之一的海南,天然橡胶要“保面积、保产能”与企业、胶农要“增效益、增收入”之间存在矛盾。产业面临着企业和胶农增收困难、胶园弃管、胶工流失等压力。业界呼吁通过资金扶持、保险、科技等多种举措破解产业困境。

    企业、胶农增收难产业面临危机

    “胶工流失的问题存在已经不是一两天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胶集团)西联分公司副总经理谢建堂近日告诉记者,连续9年来,国际胶价持续低迷,加之西联片区靠近海南儋州市区,许多胶工迫于生计压力,陆续外出打工。目前,胶工流失、老龄化现象严重。

    “10年前胶价好的时候,两个生产队有近40名胶工,现在有一半以上外出打工了。”40多岁的苏春兰说,她是生产队里最年轻的胶工,爱人也是胶工,两人共承担了1000多棵橡胶树的割胶任务,但年收入远远不足以支持家庭开销。

    57岁的海南澄迈胶农王家海种有1200多棵橡胶树。以前价格好的时候可以雇人割,现在只能自己动手。“凌晨2点起来作业,要一直忙到接近中午才能回家,每年割胶收入两万余元,还没算上几千元的肥料钱,“橡胶种植效益现在远不如槟榔、芒果等热带作物。”

    国家天然橡胶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中国热科院橡胶研究所所长黄华孙表示,与东南亚等橡胶主产地区相比,海南温度低多台风,天然橡胶产量低,且割胶环节人工成本高,在生产种植上不具备比较优势。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南天然橡胶经过60多年的发展,打造了与230万胶农生活息息相关的农业支柱产业。但是,由于胶价长期低位运行,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胶农增收压力加大,产业基础严重受损,产业发展面临空前危机。

    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统计,2019年末,全省橡胶种植面积790.35万亩,同比减少0.28%,占全国面积的45.66%;干胶产量33.08万吨,同比减少5.67%,占全国产量的40%。

    业内人士呼吁加大补贴完善保险

    天然橡胶是重要的工业原料与战略资源。2017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提出“以海南、云南、广东为重点,划定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1800万亩”。在国际胶价将持续低位运行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国家天然橡胶的安全供给,又调动胶农的积极性、保障胶农的经济收入,成为业界关注的重点。

    橡胶需要种植6至8年才能产胶,产胶前胶农需要投入成本管理而没有任何收入。对此,海南广大胶农和相关企业呼吁加大对天然橡胶非生产期的补贴力度,对企业给予低息、贴息等扶持政策。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海南建议对种植天然橡胶的海南胶农实施中央财政补贴,实施天然橡胶国家收储。

    海南近年探索实施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天然橡胶“保险+期货”试点等,补偿胶农和植胶企业因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业内人士建议进一步完善天然橡胶保险体系,探索建立以“种植成本+一定比例收益”模式为主导的天然橡胶收入保险机制,根据胶水品质设定差异化的保障价格,破解胶园弃割、弃管问题。

    科技推动天然橡胶产业转型升级

    科技手段被认为是破题的重要手段。中国最大的天然橡胶生产企业海胶集团近期携手哈尔滨工业大学海南省创新研究院等单位组建成立海胶(海南)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希望以产学研一体化的模式研发并推广智能割胶机器,实现高科技赋能产业、解放劳动力,从而推动天然橡胶产业转型升级。

    黄华孙表示,科研人员正在推动相关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如提高优良新品种的覆盖率,推广电动胶刀等创新工具,推行具有省工特点的低频割胶技术以及充分利用林下资源的宽行窄距种植模式等,提高生产效率和土地产出率。

    黄华孙强调,海南户均橡胶种植规模小,胶园流转意愿弱,是新技术推广和采用的主要约束因素。他建议通过形式多样的流转方式,形成适度规模经营,建设橡胶专业合作社等,提高组织化程度。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3.亚行:亚太发展中经济体今年预计增长7.3%

    2021-04-29 09:41:53 新华网

    新华社马尼拉4月28日电亚洲开发银行28日发布《2021年亚洲发展展望》报告说,尽管新冠疫情仍在持续,亚太地区发展中经济体2021年将迎来经济复苏,经济增长率有望达到7.3%,中国经济增长率将达8.1%。

    报告预测,亚太发展中经济体复苏将呈现分化。东亚和南亚地区增长速度领先于其他地区,增长率将分别达到7.4%和9.5%。

    报告认为,疫苗分配取得进展、全球经济逐步复苏、消费者信心逐渐恢复以及支持性宏观政策的出台,将是地区经济复苏的主要动力。

    报告说,中国经济将持续复苏,2021年经济增长率可望达到8.1%,比去年12月预测报告提高0.4个百分点。

    报告分析,从需求侧来看,就业市场向好、消费者信心重振、家庭消费复苏是利好中国消费市场的三大条件。从供给侧来看,中国大规模推广疫苗接种,将给服务业带来更大增长空间,酒店、娱乐和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将逐步赶上整体复苏节奏。

    报告认为,绿色和包容发展将是地区经济复苏的主要路径,各经济体应当从财政、立法和监管等多方面入手,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亚洲开发银行是聚焦亚太地区发展的多边开发银行,成立于1966年,总部设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亚洲发展展望》是亚行的年度旗舰经济报告,对亚太地区经济发展作出预测。

    信息来源:新华网

    4.“关+税”信用联动让外贸企业畅享便利

    2021-05-07 11:18:08 中国商务新闻网

    随着一声手机铃声通知,青岛松下电子部品(保税区)有限公司退税业务负责人韩西爱收到了一笔退税款。“以为20多天才能走完的退税流程,现在短短1天就收到了退税款。”他告诉记者,退税速度的变化源于“关+税”信用联动创新带来的退税“先退后核”业务模式变化。

    据了解,青岛松下电子部品(保税区)有限公司是位于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内的一家海关AEO一般认证企业,主要生产出口电子元器件及模件。受全球疫情影响,企业出口业务量一度出现下滑,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面临较大压力。给企业发展带来新契机的是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联合税务部门开展的“关+税”信用联合管理创新。

    新模式下,海关与税务部门通过信用联动,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互相采信,海关AEO一般认证企业经审核可被纳入税务部门“白名单”,享受“先退后核”和“出口退税贷”等创新服务举措;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则可免审核直接被纳入税务部门“白名单”。在出口退税环节企业直接享受税务部门“先退后核”优惠,大大加快退税进度。通过出口退税贷,企业无需质押、抵押担保,仅凭海关AEO认证资质和出口退税企业二类以上管理等级,即可14天内快速获取银行核定授信,建立可随时使用、自由支配授信额度的资金池。

    据黄岛海关相关人士介绍,通过信用联动,海关对税务A类而海关非认证企业优先进行信用培育与认证,并安排专人提供海关业务指导与答疑;税务部门对海关认证企业但税务B类及以下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海关AEO认证企业由B类修复为A类后,将享受税务部门给予的激励办税服务措施。

    据了解,目前青岛海关已将200余家税务A类企业纳入海关企业信用培育储备库,分层次、分阶段开展信用培训,并将有意向申请AEO认证的5家企业作为重点信用培育对象。税务部门对海关认证企业税务非A类企业进行重点辅导,并积极宣传纳税信用守信激励措施,目前已对8家AEO认证企业由税务B类修复为A类,列入税务A类企业的AEO认证企业增加至23家。

    青岛海关企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该关在持续推动AEO认证企业相关海关便利措施切实落地的同时,正进一步推动更多跨部门联合信用管理措施落地。

    信息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5.农业贸易百问| 谁是新晋对外出口“水果之王”?

    2021.5.10.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1-05-06 16:25:43 农业贸易促进中心

    众所周知,水果是我国传统出口农产品中三大品类之一,水果出口对带动产业发展和果农增收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但鲜有人了解近年来柑橘已超过苹果成为我国第一大出口水果。近期,贸促中心赴江西围绕柑橘出口高质量发展等主题实地调研,并与江西、福建、重庆等柑橘主产省(直辖市)出口龙头企业座谈交流,深入了解了我国柑橘生产贸易现状、出口促进经验做法以及未来面临的挑战。

    历史悠久,4000多年栽培史成就全球柑橘大国

    柑橘是世界四大水果之一,其种植面积和产量居世界水果首位。目前,全球约130多个国家生产柑橘,120多个国家开展柑橘贸易。我国是柑橘重要原产地之一,有4000多年栽培历史,柑橘资源丰富,具有种类多、易栽培、产量大、收益高、优良品种繁多、可全年新鲜供应等特点,是我国栽培面积最大、产量最高和消费量最大的水果,主产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有广西、湖北、湖南、江西、四川、福建、广东、重庆、浙江,云南、贵州、陕西、河南等省也有少量种植。近年来,我国柑橘产业蓬勃发展,年产量可达3700万吨,名副其实的柑橘大国。

    优势突出,出口跃居水果产品第一位

    我国是世界第三大柑橘出口国,仅次于西班牙和南非。2019年以来,柑橘超过苹果成为我国第一大出口水果。2020年,我国柑橘出口量104.5万吨,出口额15.8亿美元;进口量43.1万吨,进口额4.9亿美元,贸易顺差10.9亿美元。目前出口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出口市场集中在越南、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泰国等东南亚国家以及俄罗斯,占柑橘出口的70%以上。我国主要出口的柑橘品种包括橙、葡萄柚、柠檬、蜜桔和杂柑等,其中蜜桔出口量最大,2020年占我国柑橘出口总额的63%,其次是葡萄柚,占比23.7%。

    江西南丰蜜桔是我国柑橘特色品种,具有1700多年栽培史,自唐朝开元年间就已成为皇室贡品,如今南丰蜜桔已经拥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等多个“头衔”,并入选了2020中国地理标志产品100强、中国首批欧盟保护地理标志名录和全国农产品地域标杆品牌,成为一张享誉海外的“中国名片”。

    攻坚克难,迈进中高端市场实现突破

    2020年底,我国柑橘产品中的南丰蜜桔和琯溪蜜柚成功出口美国,在开拓海外市场上迈出重要步伐。为推动柑橘出口美国市场,江西相关出口企业投资建设了5000亩高标准果园和10万级无菌加工厂,蜜桔从种植到加工均严格按照欧盟GLOBAL GAP质量管理体系操作执行,生产全过程均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为使产品满足美国300多项技术指标,包括果心温度连续22天不高于1.67摄氏度等超常规标准,出口企业邀请国内外专家攻关南丰蜜桔输美技术难题,针对果心温度难题则经反复试验确定最佳存放温度,最终达到美方提出的标准要求。该企业还投资建成了生态环保、安全无公害的次氯酸消毒水厂,实现了从种植、水果粗加工到存储、运输和保鲜的全过程无害消毒灭菌应用,实现了90%以上农药替代。南丰蜜桔和琯溪蜜柚在美市场的零售价远高于传统出口市场和国内市场,推动了柑橘产业向高端市场出口转型,对提高当地果价、促进农民增收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带动作用。

    道阻且长,出口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

    我国柑橘产品竞争力强,具有实现对国外更多市场更大数量和更高附加值出口的巨大潜力,但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忽视。首先,目前国内多数果园及企业达不到欧美市场标准,需加大投入力度转型升级,但大部分农业企业和农户的投入能力、经营理念提升更新需较大支持和较长时间。其次,柑橘产业本身易受实蝇、黄龙病等病害影响,要满足较高的市场标准还需对整个产区病虫害进行联防联控。此外,柑橘出口企业长期存在的恶性竞争、相互压价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难以保障优质高价。下一步可通过农业国贸基地建设提升对企业的服务和支持水平,协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共同将出口潜力转化为规模化出口实绩。

    信息来源:农业贸易促进中心

    窗体顶端

    6.海外积极评价中国进出口贸易保持强劲增长

    2021年05月10日 07:1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 综述:海外积极评价中国进出口贸易保持强劲增长

    新华社记者

    中国海关总署日前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中国贸易货物进出口总值11.62万亿元,同比增长28.5%,比2019年同期增长21.8%。继一季度同比增长29.2%实现“开门红”后,中国进出口延续了稳中向好态势。海外媒体和专家认为,中国出色的贸易表现将持续带动世界经济复苏。

    美国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撰文指出,4月份中国出口增幅“超过预期”,前景十分乐观,表明全球对中国商品仍保持较高需求。此外,中国与主要伙伴的贸易额正在不断增长。

    美国彭博新闻社也撰文指出,在大规模财政政策刺激推动下,全球对中国商品需求保持强劲,预计中国出色的贸易表现将较预期持续更长时间。

    《日本经济新闻》网站的报道则聚焦中国进口数据大幅增长。报道认为,中国进口大幅增长与资源类商品价格上涨有关,随着中国经济逐渐回归常态,民间设备投资将呈现上升势头,半导体、机床、汽车、美妆护发等进口将迅猛增长。

    德国《经济周刊》发表文章说,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经济增长令德国外贸出口获益,相关数据显示,4月德国对华出口增长37.6%。

    泰国开泰银行高级副总裁蔡伟才表示,疫情蔓延形势下,中国进出口贸易表现强劲,再次证明中国经济是带动世界经济前进的强大动力,凸显中国在全球供应链中的重要地位。泰国经济受疫情影响严重,但得益于中国市场的强大购买力,泰国出口特别是农产品出口逆势增长。泰国与中国、东盟与中国蓬勃发展的贸易往来将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复苏。

    英国智库牛津经济研究院日前发布报告预计,鉴于全球经济呈现良好复苏态势,未来几个月中国新出口订单将继续增长,出口保持强劲势头。此外,中国经济持续复苏,未来进口势头也将持续向好。(参与记者:许缘、王亚光、刘春燕、孙晓玲、朱晟)

    窗体底端

    7.注意!欧盟发布木质包装材料最新进口要求

    2021.5.10.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文章来源:12360海关热线

    近日,欧盟官方公布发布了(EU) 2021/127号委员会实施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原产于白俄罗斯、中国、印度的用于运输特定商品的木质包装材料的进口要求及其植物卫生检疫要求。本条例现已生效,适用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条例还决定废除(EU) 2018/1137号实施决定。

    了解几个概念

    “木质包装材料”是指包装箱、盒子、板条箱、圆筒和类似包装、货盘、箱式托盘和其他装载板、平板架套环和垫料形式的任何木质产品,无论这些产品是否实际用于运输各种物体;但不包括厚度小于等于6毫米的原木,通过胶水、加热和加压生产的或这三种方法组合生产的加工木材,以及由与托运木材相同类型和质量的木材制成的支撑托运木材的垫料。

    “特定商品”是指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商品:(1)原产于白俄罗斯、中国、印度;(2)至少在首次抵达边境管制站之前,由木制包装材料支撑、保护或携带;(3)具有各自的联合命名CN编码或TARIC编码,以及在理事会条例(EEC) No 2658/87附件I中规定的相应描述。

    欧盟具体要求

    负责进口有关木质包装材料或知道其已到达欧盟境内的主管当局或经营者,应事先通知首次抵达的边境管制站主管当局有关木质包装材料将进口到欧盟,且有关木质包装材料需符合(EU) 2016/2031号条例第43条第(1)款(a)和(b)项的要求。

    主管当局应在木质包装材料首次抵达欧盟的边境管制站或(EU) 2017/625号条例第53条第(1)款(a)项所述的控制点定期对其进行植物卫生检查,且需确定检查率,检查比率不得低于特定商品托运货物15%。

    我国海关监管要求

    我国海关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出境。只有获得海关许可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才能生产、并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加施IPPC标识。我国获得标识加施资格的企业已在海关总署官网上予以公布。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可以从获得资质的标识加施企业购买木质包装,并要求标识加施企业提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

    出口建议

    海关提醒,进出口货物如使用木质包装,企业应掌握《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管理》、《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等规定,知悉木质包装范围,熟悉 IPPC 标识样式。出口企业应重点关注输入国家或地区木质包装相关规定,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或地区检疫要求,避免出口货物境外通关受阻。

    信息来源:12360海关热线

    8.欧盟发布玩具的元素迁移标准EN 71-3:2019+A1:2021

    2021.5.10.转载自商务部网站--- 文章来源:Intertek

    信息来源:Intertek

    2021年4月14日,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发布了玩具安全标准EN 71-3的修订版本:EN 71-3:2019+A1:2021《玩具安全 - 第3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本次修订与铝元素的迁移限值有关,如下:

    ●I类玩具材料:铝的迁移限值从5625 mg/kg变为2250 mg/kg;

    ●II类玩具材料:铝的迁移限值从1406 mg/kg变为560 mg/kg;

    ●III类玩具材料:铝的迁移限值从70000 mg/kg变为28130 mg/kg

    标准EN 71-3:2019+A1:2021将被赋予CEN成员国国家标准的地位,与其相冲突的国家标准将最晚在2021年10月底被取代。该标准预计将会得到欧盟委员会批准,在欧盟官方公报(OJEU)上发布之后,被列为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的协调标准。

    元素

    I类:

    干燥,粉末状或柔软的玩具材料

    (mg/kg)

    II类:

    液态或粘稠的玩具材料

    (mg/kg)

    III类:

    可刮取的玩具材料

    (mg/kg)

    铝(Al)

    5625 / 2250a

    1406 / 560a

    70000 / 28130a

    锑(Sb)

    45

    11.3

    560

    砷(As)

    3.8

    0.9

    47

    钡(Ba)

    1500

    375

    18750

    硼(B)

    1200

    300

    15000

    镉(Cd)

    1.3

    0.3

    17

    三价铬(Cr III)

    37.5

    9.4

    460

    六价铬(Cr VI)

    0.02

    0.005

    0.053

    钴(Co)

    10.5

    2.6

    130

    铜(Cu)

    622.5

    156

    7700

    铅(Pb)

    2.0

    0.5

    23

    锰(Mn)

    1200

    300

    15000

    汞(Hg)

    7.5

    1.9

    94

    镍(Ni)

    75

    18.8

    930

    硒(Se)

    37.5

    9.4

    460

    锶(Sr)

    4500

    1125

    56000

    锡(Sn)

    15000

    3750

    180000

    有机锡

    0.9

    0.2

    12

    锌(Zn)

    3750

    938

    46000

    a新的铝元素迁移限值将于2021年5月20日执行。

    EN 71-3:2019+A1:2021对玩具材料中的特定元素迁移限值要求如下:

    9.越南出口商品平均每月遭遇三起贸易救济调查

    2021.5.10.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1-05-08 10:50:46 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据越南《投资报》5月5日报道,近10年来,越南出口商品遭遇进口国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逐年增多,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反避税、贸易自卫等调查。2011年以前,进口国对越南累计发起47起贸易救济调查,涉及39种商品,主要集中在农林水产和纺织服装行业。2011年以来,调查案件持续上升,仅2020年就遭遇39起,平均每月超3起,涉及近60种商品。截至2020年底,越南累计遭遇201起贸易救济调查,涉及出口金额约120亿美元,数以万计的企业受到直接影响。

    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表示,2020年越南遭遇的贸易救济调查是2019年两倍。今年4月,菲律宾对越南出口的水泥发起反倾销调查,美国对越南出口的蜂蜜发起反倾销调查。目前看,今年针对越南的贸易救济调查将继续增多,但更需关注的是,以前只有美国在同一案件中同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现在印度、加拿大、澳大利亚也对越南发起“双反”调查,给相关部门和企业造成很大压力。

    信息来源: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10.阿联酋酒店业务仍然受到旅行限制影响

    ZAWYA网站4月28日报道称,阿布扎比国家旅游与酒店公司((NCT&H)表示,世界各地及地区对旅行的持续限制继续给酒店业务造成压力。

    NCT&H报告称,2021年一季度公司净利润2530万迪拉姆(约680万美元),比去年同期略有改善(2396万迪拉姆),但公司的酒店业务仍能感受到COVID-19大流行影响,国际和本地旅行限制影响了酒店业务的市场需求。

    数据分析公司STR表示,自限制放宽后,阿联酋酒店业务有所改善,去年12月酒店入住率可能超过50%,今年2月入住率提高到59.5%,3月份达到62%。

    NCT&H预计,随着经济摆脱疫情影响,短期内市场将进一步改善。

    2021.5.10.转载自商务部网站---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1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2021年撒南非洲经济增长3.2%

    肯尼亚《星报》1月26日报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新冠疫苗的分发将推动2021年全球经济复苏。去年全球经济下降了3.5%,为数十年来最低水平,预计今年将反弹5.5%,较10月份预测的5.2%调升30个基点,将是自2010年金融危机以来全球增长最快的一年。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表示,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经济截至去年10月萎缩了2.6%,预计今年将增长3.2%。尼日利亚和南非这两个大陆的主要经济体预计将分别增长1.5%和2.8%,而去年则下降3.2%和7.5%。此外,即使经济在2021-22年有所复苏,产出缺口也要等到2022年以后才能消除。

    2021.5.10.转载自商务部网站--驻肯尼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12.2020年墨维持全球最大牵引车出口国地位

    墨西哥《经济学家报》5月4日报道,据墨西哥经济部及墨国家统计局统计,2020年墨共生产重型汽车136422辆,出口115747辆,较2020年分别下降32.5%和31.4%;出口总额65.57亿美元,同比下降34.5%,但继续维持全球最大牵引车出口国地位。自2014年始,墨一跃超过德国,成为该类型汽车全球第一大出口国,并一直维持至今。

    2021.5.10.转载自商务部网站---驻墨西哥合众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13.保331.9万公顷耕地中有60%用于谷物种植

    保加利亚国家电台5月7日消息,保2020年农业普查初步数据表明,保331.9万公顷耕地中近60%用于谷物种植,种植面积有持续增长的趋势,2020年,谷物产量比2010年增加11%,比2003年增加24%。其中小麦在谷物中所占比例最大,过去十年中种植面积增加了9%。

    保发展方向是合并农场,目前农场面积平均占地33公顷。与以前普查相比,保农业资产减少了约60%,这一现象在整个欧盟都比较典型。

    数据显示,保畜牧场数量接近72000,拥有60.8万头牛、24.4万只山羊、130万只绵羊和60万多头猪。

    普查的结果将于明年年初公布,各成员国必须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向欧盟统计局提交统计数据。

    2021.5.10.转载自商务部网站---驻保加利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14.境外合作区助中企优化全球布局

    在中国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各类境外合作区对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发挥出显著的促进作用,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载体和抓手。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数处于工业化初期,有的国家具有充足的劳动力供给、丰富的土地资源等要素,有的国家蕴含着丰富的矿产资源,有的国家靠近国际和地区运输枢纽,有的国家发展农业条件得天独厚,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和资源整合能力,在国际分工中长期处于资源和原材料等初级产品出口国地位,工业化进程缓慢。而中国在特殊经济区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有借鉴意义。

    由中国各类投资主体在境外设立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基础设施完备、主导产业明确、公共服务功能健全、具有集聚和辐射效应,已形成加工制造、农业开发、资源深加工、商贸物流等多种类型的合作区模式。

    “通过共建经贸合作区,中国扩大了与合作区东道国的双边贸易投资规模,深化了双边产能合作,推进了东道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共享发展成果,实现了互利共赢。”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投资促进部主任盛国飞表示,借助境外合作区的本地化生产经营服务,中国企业进一步优化了产业链全球布局。

    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发展落实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为东道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园区是发展工业的重要基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主动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其有效地促进工业化、实现现代化的载体作用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盛国飞表示,以非洲为例,非盟《2063议程》提出,力争2063年非洲制造业在GDP占比达50%以上,吸纳50%以上的新增劳动力。当前,许多非洲国家已经把建设工业园区作为加快本国工业化进程的重要抓手,南非、肯尼亚、塞内加尔等国相继制定了《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并出台了相应法规和政策。

    “在我们收集的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数据库中,工业类园区占比接近五成,其中在非洲的境外园区数量达26个,占比近25%。这些加工制造类园区充分利用东道国人力、土地、政策等有利条件并加以整合,实现制成品产出和对外出口,提升了东道国就业率和工业化水平。”盛国飞表示,以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为例,目前该园区已入驻企业120家,主要涉及建材、鞋帽、纺织服装、汽车组装和金属加工等行业,协议投资9亿美元,实际投资6.8亿美元,总产值15亿美元,上缴东道国税费总额1.2亿美元,为东道国解决就业18000人。与此同时,工业园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当地学校、孤儿院等提供捐助和善款,工业园尚未开发土地部分暂时让农民种植,免费提供工程机械以协助园区周边地区开展水利和工程建设等,受到了当地政府和百姓的欢迎和认可。

    作为双向经贸合作平台,境外经贸合作区还做到了立足当地与反哺国内并举,通过将原材料、半成品和资源回运反哺国内。据盛国飞介绍,江苏-新阳嘎农工贸现代产业园位于坦桑尼亚西北部的新阳嘎省,园区可直接获得产业链源头的原材料。入住园区的纺纱公司将棉纱全部回运国内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中高档针织、梭织面料,产品以优良稳定的品质赢得了用户赞誉,在江浙纺织市场拥有一批忠实客户。

    境外经贸合作区能够有效降低“走出去”企业因对东道国国情政策等不熟悉而遭遇风险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可为海外经验不足、综合实力有限的中小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一站式的园区服务。

    例如,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积极探索创新境外合作区建设路径,借助“以展会友”将自身定位为公共服务供应商,通过企业海外仓和跨境电商海外仓双仓联动和以中欧班列、海铁联运、航空货运组成的陆海空丝路立体式物流网络,形成独具特色的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海外仓+干线物流服务运营模式,搭建起中国企业进入中东欧市场的平台。

    再如吉布提国际自贸区,通过构建“一个平台、四个模块”的线上线下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管家式服务,实现园区客户政务、关务、公共服务等一站式操作,并携手战略伙伴打造“非洲门户”;入驻该园区的一家中国手机制造企业,通过将海外仓设在吉布提自贸区,每年可节约物流成本近400万美元。

    “境外经贸合作区作为由中国境内主体参与的投资项目,除了发挥贸易投资合作促进平台优势,促进东道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外,还必须为投资方提供切实的收益作为回报。”盛国飞强调,目前境外合作区投资运营方的收入来源主要有土地(厂房、仓库)出售(出租)收入,为入区企业提供服务收入和销售水、电、气收入等,园区上市和参股入园企业获得资本收益的情况较少,这从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当前境外园区投资建设中普遍存在的效益不佳短板。来源:2021-05-07《国际商报》贸易投资版  记者 刘叶琳

    15.德国:中小企业是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关注焦点

    2021.5.10.转载自商务部网站

    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局长科妮莉亚.鲁德洛夫—沙弗(Cornelia Rudloff-Schäffer)鼓励中小企业利用补助计划保护知识产权。DPMA局长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表示:“知识产权不仅代表创新能力,而且还是中小企业从战略上可以获益的资产。”她补充道:“可以使用补助计划。利用该计划寻求意见并申请专利、实用新型、商标和外观设计!”

    德国联邦政府和欧洲各国提供了有吸引力的知识产权补助计划,其中大多数专门针对中小型企业。首先,许多计划帮助企业评估其特定的知识产权状况。因此,这些知识产权补助考察服务主要适用于刚开始处理知识产权的企业。此外,具有知识产权处理经验的中小型企业不仅可以获得专利、实用新型、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的补助,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法律咨询补助。根据补助计划,每家企业最多可获得17000欧元的资金,DPMA的网页上提供了有关该计划的概述以及针对中小企业的其他有用信息。

    DPMA支持中小企业基金等计划,中小企业基金是欧盟委员会和欧盟知识产权局因新冠疫情危机近期发起的计划: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中小型企业将获得财政支持和优惠券,以识别并申请其知识产权。该计划耗资2000万欧元,有效期至2021年年底,针对知识产权考察服务以及本国和欧洲的商标、外观设计申请给予补助,中小企业可以在欧盟知识产权局网页上申请。

    从2021年1月11日至31日的首批申请中,通过该计划提交的补助申请总额就达到70万欧元。德国在申请靠前国家排名中位居第三。德国的大多数申请来自巴伐利亚州(18%)、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13%)和柏林(11%)。

    今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重点关注中小企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设置的主题是“知识产权与中小型企业:把创意推向市场”。DPMA柏林信息和服务中心以及专利信息中心在德国多个城市推出了线上活动。  翻译:吴娴 校对:罗先群

    16.欧洲专利局扩大上诉委员会确认计算机实施模拟的可专利性

    2021.5.10.转载自商务部网站

    2021年3月10日,欧洲专利局(EPO)扩大上诉委员会(EBoA)就第G1/19号案作出期待已久的裁决,该裁决涉及计算机实施模拟(computer-implemented simulations)的可专利性。

    基本案情与计算机实施人物等通过物理场景(如火车站)的动态模拟的可专利性有关。鉴于模拟系统不是机器、技术性工序或其他技术系统,因此,该特定客体是否符合EPO严格的技术特征标准似乎值得怀疑,该标准通常在评估客体创造性步骤中发挥作用。

    此外,许多业界人士担心EBoA对这一案件的审理可能会为计算机实施模拟或计算机建模的可专利性带来否定裁决。因此在第G1/19号案件裁决之前,EPO审查员将之视为延迟许多欧洲专利(EP)案的创造性审查的理由,而这些文件中的发明涉及计算机实施模拟或计算机建模,甚至包括技术实体的模拟体系情况,而这则加剧了业界人士的担忧。

    令人高兴的是,第G1/19号裁决远好于业界人士的担心,尤其是它没有将计算机实施模拟或建模全盘排除在EPO的专利保护之外。该裁决可解读为,“没有一组计算机实施发明(computer-implemented inventions)会先验的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外”。

    在第G1/19号案件中,EBoA确认了对计算机实施模拟/建模进行创造性评估的方法与EPO就计算机实施发明的创造性要求通常所适用的判断方法相同。EBoA称:“像其他计算机实施发明一样,如果创造性所承载的特征有助于所主张的模拟技术特征,则数值模拟具备可专利性。”

    一般情况下,EPO评估计算机实施发明创造性的方法,是基于第T641/00号裁决的Comvik方法。根据Comvik方法,只有对发明主张的技术特征有贡献的整型数(integers)对创造性有帮助。在某些情况下,评估独创性时可以考虑本身不具技术性的整型数,只要在发明中它有助于“产生达到技术目的的技术效果,从而对该发明的技术特征有所贡献”。(EPO审查指南,第G部分第7章第5.4节)

    EBoA明确指出,建模/模拟系统作为技术特征的技术属性不具有结论性。实际上由EBoA裁定的第二项法律问题包括一份用于评估创造性的指令:“该模拟数值是以部分或全部模拟体系或程序的技术原理为基础,并非评估创造性的充分条件。”实际上,在第140点指出:“非技术程序的模拟数值可能对发明的技术特征有贡献,另一方面,技术系统的模拟数值可能对此毫无帮助。”

    但是,若模拟模型“可能会对技术特征有贡献,比如:

    ·它们是适用计算机或其功能的理由;或者

    ·如果它们构成对模拟数值结果进一步技术使用的基础(例如,对物理现实产生影响的使用)”(第137点)。

    可以推断,此处提到的计算机或其功能的“适用”应涉及技术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以便让EPO接受其对技术具有真正贡献。

    此外,EBoA指出“就模拟数值的技术改进而言,可以通过实施软件的特定细节来完成”(第115点)。但是,“任何与硬件或软件有关的实施细节都必须在专利申请中被披露”和“为了以实施细节为基础的技术改进具有[创造性]……这些实施细节应作为限制性特征出现在相关专利权利要求中”(第116点)。

    有趣的是,EBoA明确指出其在第G1/19号案件中给出的合理答复,计算机实施模拟被作为设计程序(例如:核验设计)的部分权利要求的情况也适用该答复。

    遵循EBoA的第G1/19号裁决,如果发明权利主张包含有助于解决技术问题的特征,那么计算机实施模拟和计算机建模有可能申请专利。所需的特征可能会在建模/模拟所产生的某些实际效果中找到,但所需的技术特性似乎更多时候可能来自于软件/硬件的模拟/建模实施方面,尤其是一些适用于计算机或其功能以克服技术问题的实施细节。重要的是要确保此类实施细节及其解决的问题披露在申请说明书中。

    作为参照,以下是EBoA针对第G1/19号案件的法律问题作出的答复:

    1.为了评估其创造性,可以通过计算机对技术系统或程序实施模拟,从而通过产生超出计算机模拟现实的技术效果来解决技术问题。

    2.模拟数值部分或全部基于模拟系统或程序的技术原理并非评估创造性的充分条件。

    3.若计算机实施模拟被主张作为设计程序尤其是设计验证的一部分的话,则第一项答复和第二项答复没有差别。翻译:吴娴 校对:罗先群

    17.哥斯达黎加贸易救济制度浅析

    2021-04-30 16:29:40 驻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20世纪80年代起,哥斯达黎加逐步对外开放国门,积极融入世界市场,主张大力促进出口、减少贸易保护主义。1990年哥加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95年成为世贸组织一员,并于同年与墨西哥签署了首个自由贸易协定。自此,哥斯达黎加对外开放的脚步不断迈进。然而,哥也将自身暴露于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和贸易摩擦之中。一直以来,哥斯达黎加对外贸易战略更多的是基于积极向国际市场扩张的“进攻性”姿态,而强化贸易救济制度等“防守性”操作却未得到足够重视。尽管哥已具备贸易救济的基本制度,但在有效维护国内产业、平衡各方利益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哥斯达黎加贸易救济制度概况

    (一)法律依据

    1、世贸组织有关协定: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反倾销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保障措施协定是哥斯达黎加国内贸易救济立法的基础和依据。反倾销和反补贴旨在规制各成员间的不公平贸易行为,维护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保障措施则旨在提供“安全阀”的作用,为在正常贸易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提供贸易和产业的救济与安全保障。

    2、地区性法律:1993年哥斯达黎加同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马签署《中美洲经济一体化总协定议定书》(即《危地马拉议定书》),各成员国承诺更新完善有关禁止补贴、倾销及其他不公平贸易行为的共同贸易规则,并在实施同第三国签署的贸易协议时遵循有关不公平贸易、保障措施条例等共同贸易规则。2007年上述国家(除巴拿马)共同修改并签署新的《中美洲公平贸易条例》和《中美洲保障措施条例》,条例内容基本为重申世贸组织贸易救济规则,只在《保障措施条例》第3条特别规定“本条例中有关保障措施只可对第三国实施”。

    3、自由贸易协定:截至目前,哥斯达黎加已同16个国家(组织)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均对贸易救济规则做出有关规定。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方面,大多数自由贸易协定采取了重申和保留世贸组织有关规则的做法;在哥斯达黎加—加拿大自贸协定中,双方设立了农业出口补贴条款,承诺将在多边贸易中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保障措施方面,所有自贸协定均参照WTO《保障措施协定》并结合自身利益,制定了双边保障措施;美国—多米尼加—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中还特别规定了农产品保障措施条款。至于全球保障措施,多数自贸协定保留了缔约方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定》下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同智利、墨西哥和巴拿马的自贸协定中规定,缔约一方在采取全球保障措施时可排除源于另一缔约方的进口,除非该进口是严重损害或威胁的实质原因;但尽管如此,如果该缔约方在进口缔约方进口份额中未名列前5名,仍可被排除在全球保障措施之外。

    4、国内法律:直至2017年底,哥斯达黎加才正式出台《贸易救济法》。该法丰富扩展了世贸组织贸易救济规则,填补了中美洲有关条例的内容空缺,使贸易救济规则更具可操作性,增强了哥贸易救济领域的司法安全性、可预见性和透明性。

    (二)调查机关

    1995年哥斯达黎加首次设立公平贸易和保障措施办公室,同时赋予经济部和农牧部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职能,以保护国内工业和农牧业生产。1999年哥经济部进行机构自查和职能调整,因贸易救济工具极少被使用,公平贸易和保障措施办公室于2000年底被撤销,其职能被归入经济部法律事务部,这也导致了在一段时间内哥斯达黎加独立调查机关的缺失。2002年哥政府发布30637号政令,决定重启公平贸易和保障措施办公室。2005年哥经济部组织法中规定设立贸易救济处(Departamento de DefensaComercial);2012年颁布37457号政令,将其更名为贸易救济司(Dirección de Defensa Comercial)。作为哥贸易救济调查机关,经济部贸易救济司旨在保护国内生产部门免受不公平贸易行为以及国际市场变化对其造成的威胁和损害,确保哥产业部门有效融入国际经济体系。

    (三)制度实践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哥斯达黎加积极融入国际市场,其参与国际经济交流和贸易往来的水平不断深入。哥国内产业部门种类少且规模小,因此高度依赖外部进口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且较少发起贸易救济调查。截至目前,哥仅发起过6起贸易救济案件,且呈现以下显著特征:一是贸易救济措施单一,发起案件中有5起为保障措施案件,仅有1起是对巴西未精制白冰糖发起的反倾销案;二是调查范围有限,自启动贸易救济调查以来,案件仅涉及农产品和钢铁行业产品,如大米、碎米、白冰糖、螺纹钢和白砂糖等;三是调查时间较长,所有案件自立案至做出终裁均超过1年,其中对巴西未精制白冰糖发起的反倾销案和进口螺纹钢保障措施案调查时间持续了2年有余。

    二、哥斯达黎加贸易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

    哥斯达黎加贸易救济制度的建立起步晚,且在哥积极扩大对外开放的过程中未得到足够重视。在加入世贸组织22年后,哥斯达黎加才颁布独立的《贸易救济法》以规范贸易救济行为。一直以来,因经济体量较小,哥进口调查和出口应诉案件数量较少,但随着国际市场日益开放、竞争日益剧烈,且国际形势日趋复杂严峻,哥贸易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也逐渐凸显。

    (一)贸易救济调查机制不够健全,办案效率较低

    一方面,哥贸易救济调查机关人数少且专业性不强,缺乏系统、持续的专业培训,在高技术含量、程序严格、工作量繁重的贸易救济调查过程中往往力不从心,办案效率底、办案周期长,大大降低了哥斯达黎加运用贸易救济工具合法保护国内产业正当权益的效果。另一方面,贸易救济办案程序繁琐,行政执行效率较低。哥在《贸易救济法》中规定,自该法案生效之日起24个月之内,需建立线上贸易救济管理和操作系统,然而截至目前仍未成形。此外,因缺少产业安全监控或预警系统,无法对重点行业进行跟踪监测和预警分析,因而无法及时发现进口急剧增加等不公平贸易行为并及时有效采取贸易救济措施。

    (二)无法有效平衡国内产业部门及消费者利益

    哥斯达黎加国内产业体系相对薄弱、小微企业居多数,缺乏核心竞争力,市场的开放极易给国内工农业生产造成压力或冲击;但国内产业产能低、产量小,无法完全满足国内市场消费需求,因而同时又高度依赖国际市场进口。一方面,哥国内生产部门,尤其是农业部门,认为进口产品损害了国内生产者利益,极力要求政府有效运用贸易救济工具以避免国内产业部门失业和贫困问题的继续恶化;另一方面,国内消费者则认为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导致国内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增加了相关产业生产成本、加重了普通民众生活负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无法有效运用贸易救济规则妥善处理开放和保护的关系,哥贸易救济调查及措施实施过程中面临着来自各方的阻力。

    (三)调查机关职能受限,信息获取较为困难

    哥斯达黎加调查机关隶属经济、工业和商业部,该部主要负责服务和监控国内生产部门。在贸易救济调查中,哥经济部负责进行立案调查,并最终决定是否实施贸易救济措施。但与此同时,哥外贸部作为哥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者和对外经济利益的发声者,同样也是贸易救济“代言人”。哥《贸易救济法》中明确规定调查机关的职能之一,就是在哥外贸部进行国际贸易谈判以及其他需要其提供有关贸易救济议题协助时给予技术性支持;在世贸组织贸易救济有关会议中陪同哥外贸部参会并提供支持。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哥斯达黎加在就对外贸易往来过程中出现的不公平贸易行为或进口激增等市场波动情况等问题进行调查和磋商时,因国际贸易职能和贸易救济职能的剥离,无法及时获取办案所需数据和信息,降低了贸易救济调查执行效率。

    (四)国内企业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意识不足

    哥斯达黎加生产部门以中小生产者居多数,大部分企业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不能意识到可以运用贸易救济手段来保护自己。一方面是因为哥政府对贸易救济政策宣传不到位,多数企业对于贸易救济规则以及申请程序知之甚少,且缺少必要的培训;另一方面,因申请启动贸易救济调查需要收集整合大量数据和信息、聘请法律顾问等,复杂的程序和高昂的费用让中小生产者望而却步。以哥蔗糖业为例,哥斯达黎加蔗糖业共有7000余家独立生产者,其中95%以上为中小生产者。2019年哥蔗糖产业联盟(Laica)和4家较大规模的蔗糖厂联合提出发起进口白砂糖保障措施调查的申请。但此时进口白砂糖已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导致近3000生产者放弃甘蔗种植,7000余名工人失业,蔗糖业经济损失超2400万美元。

    信息来源:驻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18.澳大利亚葡萄酒对华出口锐减96%

    2021-05-07 11:29:16 环球网

    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4月29日发布数据显示,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澳大利亚酿酒商仅将价值1200万澳元(约合6042万元人民币)的葡萄酒出口到中国,远远低于上年同期的3.25亿澳元,同比下降幅度达96%。

    “中国对澳葡萄酒加征的高额关税几乎导致最大市场荡然无存”。美国CNBC网站称,多年来,澳葡萄酒对华出口额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这一势头一直持续到去年10月。此后澳葡萄酒对华出口“几乎顷刻间完全化为乌有”。由于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反倾销调查最终认定存在倾销,中国商务部自今年3月28日起对澳葡萄酒征收116.2%-218.4%的反倾销税。去年11月27日,商务部初步认定澳葡萄酒存在倾销,并收取107.1%-212.1%不等的保证金,并在去年12月10日又征收了6.3%-6.4%的反补贴保证金。

    数据显示,往年出口到中国大陆的葡萄酒占到澳葡萄酒出口总量的近1/3,但在截至今年3月的过去12个月内,澳葡萄酒对中国大陆的出口额下降24%。澳酿酒商将葡萄酒出口向其他市场转移,在此期间,作为澳葡萄酒第二大市场的英国进口额增长1/3至4.61亿澳元,同期澳葡萄酒对美国出口额上升4%至4.32亿澳元。CNBC网站称,这一结果凸显中国的举措已对澳葡萄酒业造成“迅速冲击”。澳大利亚同其最大贸易伙伴中国之间的贸易争端已蔓延至糖、龙虾、大麦、煤炭和铜矿等其他行业。

    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成竞业29日在澳中工商业委员会全国网络研讨会的致辞中表示,近年来中国对澳投资从2016年的165亿澳元降至去年的仅约10亿澳元,而澳对华商品出口一直处于高位,去年高达1480亿澳元。澳迄今针对中国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多达106起,而中国对澳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只有4起。

    信息来源:环球网

    19.德国官方报告:去年中国对德投资增长

    2021-05-08 14:15:22 新华社

    新华社柏林5月6日电(记者朱晟 张雨花)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6日发布的《2020年外国企业在德国投资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对德投资项目数量为170个,比上一年增长10%。

    报告说,中企投资项目主要集中在机械制造与设备、消费品和食品、电子与半导体等行业,业务范围主要涵盖销售与市场支持、制造与研发、零售以及商业服务。

    撰写该报告的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专家托马斯·博扬表示,去年中企投资项目增长得益于中国经济从新冠疫情影响中快速恢复,这使得中企能更快返回国际市场。

    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是德国政府负责对外贸易和对内引资的机构,主要为进入德国市场的外国公司提供咨询和支持,并协助在德成立的企业进入外国市场。

    信息来源:新华社

    20.商务知识----有价证券的分类

    有价证券,是表示一定权利的证券,权利人行使权利以持有证券为必要。例如股票、债券、汇票、本票、支票。有价证券本身并不代表一定的价值,只是取得某种价值的手段。权利人如不持有证券.原则上不享有证券权利;只有在履行了法律所规定的严格程序(如公示催告程序或诉讼)后,才可以不持有证券而行使权利。可见,有价证券与权利的结合程度高于资制人。

    有价证券的分类有哪些

    因而持有证券的人就可以行使权利,不持有证券原则上不能行使权利。另一方面,债务人向持票人履行债务后即可免责。第二,因这种证券本身并不体现一种财产权,它只起证明资格(行使权利的资格)和推定权利的作用,所以真正权利人如不持有证券(例如丧失了存物牌)而能以其他方法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仍可行使权利,义务人仍可向之履行债务。第三,义务人如为恶意时(即明知持证人非真正权利人)或有重大过失而未尽注意义务时,即使向持票人超行债务,也不能免责。

    按其性质不同,证券可以分为有价证券和凭证证券两大类。

    凭证证券则为无价证券,包括活期存款单、借据、收据等。

    有价证券又可分为以下三种:

    (1)资本证券,如股票、债券等;

    (2)货币证券,包括银行券、银行票据等;

    (3)财物证券,如货运单、提单、栈单等。

    有价证券是一种具有一定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证书,通常简称为证券。主要形式有股票和债券两大类。其中债券又可分为公司债券、公债和不动产抵押债券等。有价证券本身并没有价值,只是由于它能为持有者带来一定的股息或利息收入,因而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和流通。

    证券业是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专门行业,主要经营活动是沟通证券需求者和供给者直接的联系,并为双方证券交易提供服务,促使证券发行与流通高效地进行,并维持证券市场的运转秩序。主要由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协会及其他金融机构组成。

    包边机:政策法规处(公平贸易处)202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