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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产能过剩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重点解决的问题。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化解产能过剩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一部分,成为明年经济工作六项主要任务之一。北京大学中国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卢锋在接受专访时表示,在新一届领导人力推改革的背景下,应对产能过剩的政策设计体现出创新和亮点。不过,受产业政策基本逻辑决定,一些举措仍然大体沿用过往治理产能过剩的手段。需要认真总结过往的政策经验教训,理顺产能过剩与市场调节、环境污染与政府干预、产业政策与宏调政策之间的关系,使新一轮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真正体现贯彻三中全会改革方针的具体成效。卢锋表示,治理污染应当独立于针对产能过剩的产业政策。产能过剩是市场经济常态,应当主要利用市场竞争和淘汰机制应对和化解。环境污染属于外部性问题即市场失效问题,需要通过适当的政府干预来应对,这种干预主要应当依靠环保部门制定透明、稳定的规则,并严格常态执法。集中整治虽有必要,最重要的还是要靠机制和长期执法坚持。卢锋称,治理钢铁产能无论是对是错,都属于产业政策,而不是宏观政策。宏观政策是周期性的,产业政策则应确定后大体稳定实施。把这类产业政策当宏观政策,宏观政策难以科学化,也难以真正上轨道。在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在某些行业特定的宏观周期,过剩产能一定是会有的,最主要的办法还是要用市场的办法去调整。政府可以从环境污染或安全角度进行管制,但技术标准一般不应当成为独立的管制甚至禁止理由。任意选择一个指标去干预和治理,政府部门就有过多的挑选性,可能出现与合理界定行政干预范围目标不一致的情况。从过去实践看,产能治理会衍生出很多东西,又是技术,又是污染,又是规模,又是投资准入。管制部门上下取舍,左右逢源。然而标准越多人为因素可能就越强,客观上也很难达到预期效果。这次新形势下化解产能过剩,应力求在这方面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