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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发布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02-29 阅读次数: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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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宁波海关提醒广大外资企业,应密切关注该项政策的调整,以充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把握发展机遇。

     据了解,新目录是我国主动调整利用外资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政策。原目录是2007年修订的。与之相比,新目录更加突出促进产业升级的意图,主要有四个原则:一是促进制造业改造提升,将高端制造业作为鼓励外资的重点领域;二是鼓励外资投资到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是鼓励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四是鼓励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

     宁波海关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新目录对进口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少调整之处均涉及到我市外资企业能否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2007年版的原目录规定,“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项下的进口设备享受减免关税的优惠;而新出台的目录要求,只有“采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的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项下的进口设备才能享受减免关税的优惠。

     该工作人员同时指出,今年1月30日以前审批、核准或备案且持《项目确认书》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的外商投资项目,属于原目录鼓励范围的,可继续按照规定办理免征进口关税手续。对于目录调整的具体内容,我市外资企业可查询海关总署今年的第4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