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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推行为电商全面征税清除技术障碍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12-14 阅读次数: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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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我国2016年将实现所有发票的网络化运行,推行电子发票电子底账,实时采集、存储、查验、比对发票全要素信息。专家表示,采取以上举措全面推行电子发票,将显著提高征管能力,也将为电商征税清除技术障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全国网上零售额2.79亿元,比上年增长49.7%。占我国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24亿元的10.6%。由于现实的征管条件限制等诸多复杂因素,大量小微电商游离于税收征管框架之外。目前我国电商主要的交易模式有B2BB2CC2C三种。线下众多零售企业已经受到税务部门有效监管,线上B2BB2C企业交易行为较为规范,都以开具发票进行纳税,而C2C由于进入门槛低,且不用进行税务登记,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交易主体,纳税者寥寥无几。业内人士表示,电商征税重点要征管的应该是C2C,按照前两年700多万淘宝活跃商户的数据进行测算,一年针对C2C可以收税至少50亿元。而目前淘宝活跃商户已经超过1100多万,税收规模应该更大。多位专家认为,电子发票具有成本低、填开数据真实、便于真伪查询、利于税收征管等优点,不会提高商家的运营成本,又能很好的核定营业额。商家卖一个产品,所有数据全部回传给税务机关,开具电子发票后,国税总局的系统后台就能收到信息,实现全部实时监管。安邦(ANBOUND)先前的研究指出,无论从国家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和电子商务发展规模看,国家针对电子商务全面征税已经是大势所趋。目前国内对于电商征税的新政策,主要对电子商务C2C模式下产生重大影响。一旦国家对于个人网店征税成为现实,那么客观上对于电子商务C2C模式将构成一定挑战,个人网店经营成本增加和数量减少,可能驱使消费者往B2C市场转移。如果电子商务全面征税成为现实,即使国家对于个人网店的税收有所优惠,对于国内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净化,促进线下市场和线上市场共同竞争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考虑到电子商务是一种新业态,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应该有利于促进电子商务市场进一步持续发展,有利于国内经济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