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焦点
近期,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下,作为创新的源头,高校将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很多人认为,为了推动创新,加强“产、学、研”结合,要鼓励高校办企业、办园区,这样才能缩短科研成果转化的半径。但是在科技创新最为活跃的美国,情况却恰恰相反。以硅谷和斯坦福大学的关系为例。有观点认为,斯坦福大学创办了大量的科技企业,才造就了硅谷的今天,是否真是这样?而实际上,这些大学或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其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以及获得的经验,完全与国内大学的现行做法和模式不一样。这些大学都没有自己学校创办的“校办科技企业”,也没有什么“大学科技园区”,他们都是以科技成果授权使用加上技术服务,或者以专利入股加上技术服务的模式进行成果转化工作。以斯坦福为例,作为硅谷技术密集的知识供给方,但在硅谷却并没有一家斯坦福大学创办的科技企业。硅谷作为世界最著名的高科技产业发展园区,斯坦福大学在其中仅仅是科技成果提供者而已,并没有参与高科技产业园区的创建发展工作。同样,哈佛大学与“128号公路”的关系,也是这种科技成果或者知识的供给者,而不是直接的参与者。哈佛大学通过筹建大学转化基金,即风险投资基金来投资大学成果与产业对接的创新项目,进行成果转移的。美国这样做的原因在于,美国法律规定大学是不纳税的,如果办企业将导致不公平竞争,所以大学不能够办企业。为了保证社会分工以及专业化的效率,大学的本职工作是知识的创造,而非企业的创造。关键是大学要设计好一套基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微观期权服务利益机制,再加上风险投资促进创业加速的机制,就能很好地解决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美国大学与创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值得好好研究。特别现在国内的大学教授开公司的不少,大学自己也开很多公司,导致很多教师“身在曹营、心在汉”,由此造成的弊端值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