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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轮船翻沉事故应引发对轮船标准的审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6-02 阅读次数: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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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载人456人的“东方之星”游轮在长江翻沉事件,已引发国际关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已经赶赴现场指挥抢救。据长江海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乘客多为上海一旅行社组织的“夕阳红”老年旅游团成员,年龄在50-80岁不等,乘客尚未实行购票实名制。据媒体披露,本次倾覆的“东方之星”的长度为76.5米,宽度为11米,吃水深度3.1米,高度约为12米,有4层客舱位于水位线以上,1层机舱位于水位线以下。有观点认为,此船宽度仅为11米,可能与三峡船闸限宽有关联。但有关负责人回应,“东方之星”打造于1993年,三峡大坝于1993年动工,此后通过三峡大坝区域一直是走临时船闸,目前正在运行的三峡船闸2008年才开始正式投入运行,因此打造“东方之星”时,其船体宽度与三峡大坝的限宽要求无关。据2010年2月1日实施的《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2010年修订版)》提出“尽快限制型宽大于16.2米船舶的建造,对确有必要总长超过115米、型宽超过16.2米的船舶,严格审查、限量建造。以最大限度利用闸室面积,提高过闸能力。”根据国家相应规范,客轮的强制报废年限为25年,因此,1993年正式开始运营的“东方之星”距离报废时间点还有3年。据了解,“东方之星”原由重庆东风船厂设计,当初第一次设计的长度是60多米,由重庆川东造船厂打造。不过,此后由重庆船厂第二次加长。重庆东方轮船公司前高层说,“‘东方之星’的所有设计是没有问题的,当时是按照国家标准打造的,也通过了中国船级社的审查,并且‘东方之星’在投入运营后的22年中,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该“东方之星”的抗侧风能力也符合国家设计标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轮船翻沉事件很可能导致数百人死亡,因此对于长江轮船的标准问题应该引起重视。轮船除了有设计和建造标准,还应该有使用时的适用气象标准,还应该有使用规范标准。从媒体报道看,此次轮船翻沉前遇到了大风,而一度与“东方之星”同行的另一艘游轮则因为气象条件恶劣而暂停于赤壁。以此看来,适用气象标准和使用规范标准都应该值得审视。在得出明确结论前,应该对长江中同类型轮船的使用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