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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自贸区数量不宜再扩大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4-23 阅读次数: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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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福建、天津自贸区日前集中挂牌,自贸区战略进入2.0版。近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完成了关于自贸试验区的调研报告,并印发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报告指出,当前自贸试验区改革存在碎片化现象,各部门推进改革重点不一、先后不一、快慢不同,导致一些改革措施不配套、不协调、影响综合效果。有一点在调研中反映强烈:涉及贸易管理的部门有30多家,都有不同监管措施,需多部门推进的改革,如果只有部分部门推进,改革就难以取得实效。比如海关部门实现通关无纸化运作,但税务部门依旧要求纸质通关单;又如海关部门推出“先入区,后报关”,但商检部门要求企业全口径报验。报告指出,当前一些改革措施力度还比较小,改革不彻底,“玻璃门”现象依然存在,比如创新“一线开放、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监管制度,但企业反映,“一线”还未真正开放,货物从境外到区内,仍需办理备案手续,进境备案清单要素多达39项。调研中还有企业反映,一些政策“闻得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可操作性较差,名义上放开,实际不具备条件,比如租赁企业开展飞机租赁业务,必须要求飞机实际入区才能享受相关税收政策,但试验区内通常没有跑道。自贸区的管理方式也需创新,一些服务仅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扩大开放,改革效应难以发挥,比如允许在区内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但受区域限制,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项目落地。又如自贸试验区开放大宗商品交易权限,但商品只能存放在试验区内的保税仓库,而区内地域有限,仓库较少,使这项改革打了折扣。针对问题,报告建议,要加强顶层设计和部门统筹协调,避免制度规定失衡、政策协同失效,同时畅通4个自贸试验区的横向联系,建立部门和地方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报告认为,尽管一些地方的改革积极性很高,但自贸试验区的一些改革涉及全国性的体制机制调整,有风险,要加强风险防控措施。同时,自贸试验区既然是试验,就难免有不成功的,需要解放思想,在大胆闯、大胆试中,定期开展成效评估,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近年,许多地方申请建立自贸试验区的热情都很高,建议当前把重点放在已有4个自贸试验区工作上,当前不宜再扩大自贸试验区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