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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绩效管理方案难以实现“透明预算”目标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04-17 阅读次数: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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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是中国新一轮财税改革的重点之一。日前,财政部公布了《关于印发〈地方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将对地方政府财政管理绩效进行评价打分,以提高管理效率。根据评价方案,评价得分采取百分制,内容包括地方财政管理情况,具体包括实施透明预算、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收支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落实“约法三章”、严肃财经纪律等8个方面。实施透明预算方面,将以省、市、县三级政府的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等为对象,评价地方政府预算公开情况。优化收支结构方面,将以宏观产业税负、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等为对象,评判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质量。加强债务管理方面,将以政府性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率为对象,评价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程度和管理情况。相关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的,得满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的,得零分。财政部表示,每年将组织对上一年度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转移支付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尽管评价方案表明,评价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公开,公众将可以直观了解各地财政管理绩效情况,但这仍然属于结果公开而过程模糊,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公众对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督问题,离真正的“透明预算”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