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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学者“警告”国企员工持股改革要避免短期效应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03-04 阅读次数: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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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员工持股”,部分地方国资系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相关部署。目前已有部分省的国资委拟上半年出台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施办法,允许部分关键岗位员工出资入股参与企业改制,鼓励不再控股或退出的企业采用员工持股方式处理劳动关系,探索员工持股公司、信托公司等方式持股。全国政协常委、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建议国资委在研究国企员工持股时要注意:应做到什么程度,既符合职工的利益,又符合投资者的利益,两点都要兼顾。在中国国情下实行员工持股,如果弄不好,不一定能有效促进企业管理。一定要规范,没有规范不要轻易试点。根据他对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的调查,他认为不少人对持股制有严重误解。首先是员工持股制的好处就在于把国有资产的短期效益让员工分享,一旦上市,股权增值后马上就可抛掉,赚一笔钱。其次说这是福利。员工工作几十年,现在给我股,就表示对其过去功劳的承认。这跟改进不改进企业竞争力关系不大。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缺乏透明度、缺乏专业中介机构的参与、利益诱惑巨大等方面原因,职工持股计划试点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舞弊和丑闻。尽管当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但在以往教训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和讨论,形成良好的规划和设计仍然是员工持股制推行的必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