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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高收入与社会意义上的高收入标准差异太大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01-24 阅读次数: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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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贫富差距问题是个比较敏感的社会问题。国家统计局此前公布了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其中高收入组为56389元。对于这一标准,很多国内网民感觉到高收入组的人均收入偏低。国家统计局表示,发布的高收入组是指,将城镇调查户按照家庭人均收入由低到高排序分成五等份,其中排位最高的那一组就是高收入组。换句话说,高收入组是指全国城镇居民中收入最高的20%群体(以户为单位),约有1.5亿人口,不是大家心目中的百万富翁、千万富翁甚至亿万富翁群体。国家统计局在统计微讯解读文章指出,人均可支配收入代表家庭中就业者和未就业者的综合平均收入水平,不是就业者的平均收入。以三口之家为例,按照高收入组标准计算,全家可支配收入约17万元(3×56378元),家庭中2人就业,就业者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是8.5万元。统计微讯解读文章说,城镇高收入组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6万元代表了全国相对高收入群体的平均水平。分地区看,上海、北京、浙江等地城镇居民收入水平要高一些,西部地区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会低一些。在我们看来,虽然国家统计局从统计上详细解释了高收入居民的标准,但对这一结果,普通老百姓的接受程度可能比较低,因为统计意义上的高收入标准与社会意义上的高收入标准相差实在太大。从中国的现实来看,中国社会无论如何难以接受中国有1.5亿高收入人群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