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新闻
  • 近期焦点
环保执法重在打破地方干预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11-21 阅读次数:1114
【文字 大 中 小】【关闭窗口】保护视力色:

            加强环境监督和执法,对于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能起到显著作用。不过,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影响,在发展地方经济的利益驱使下,环保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执法力度大打折扣。日前,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表示,要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纠正执法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地方政府对环保的不当干预。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交通移动源等全部污染源排放的所有污染物,对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洋等所有纳污介质,加强统一监管。实行独立而统一的环境监管,健全“统一监管、分工负责”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监管体系,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有效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周生贤表示,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既是保护公民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企业违法成本、震慑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主要出路。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对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其中,环境公益诉讼,被誉为是社会力量参与保护环境的重要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