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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制度改革关键是限制行政自由裁量权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11-07 阅读次数: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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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基层,工商、税务、公安、消防这些政府职能部门,往往被誉为“企业杀手”,借助职位之便吃拿卡要,让中小企业苦不堪言。为改变这样的局面,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出“要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1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对此表示,要从根本上改变工商部门或其他部门想查谁就查谁、想罚谁就罚谁,想罚多少就罚多少的这种现象。张茅表示,抽查制度可能有两个原则:一个是根据企业的信用信息,有的企业信用非常好,当然通过社会评估,那就可以减少对这些企业的抽查。二是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像现在很多地方做的一样,制定规则,像我们有的随机的方法,电脑派位、抽签的办法,每个企业都会随时面临被抽查的可能,但是我们抽查要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如何进行随机抽查,减少主观随意性,随机轮到谁抽查,就要深入全面地进行研究,一旦出现问题,需要进行惩戒,出现大的问题,就要使企业付出高额的成本,这样建立一个科学的、有效的、公平公正的抽查制度。不过,在安邦(ANBOUND)的研究团队看来,这种“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听起来十分美好,但并没有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归根结底,工商等部门之所以能够“想查谁就查谁”,主要因这些部门手中有着巨大的自由裁量权,而且不受任何监督。这种体制问题,是无法通过程序来解决的,需要以法律来解决问题。具体来说,则是要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让“民告官”能够落到实处,迫使政府职能部门把伸得过长的手收回来。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企业因地方政府的吃拿卡要陷入困境,才能防止去年沈阳大量店铺疑因躲避公安打假检查,集体歇业的局面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