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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不仅是中央与地方分钱,还要分权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10-30 阅读次数: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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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体制是政府体制的重要基础之一,牵涉中央地方财权、地方债务、收入分配、楼市等。此前多方传闻称,财税政策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可能会有重大改革,否则一切改革都将举步维艰。中国自90年代开始实施分税制,近50%的税收由中央收取,再转移支付到地方政府。这个制度加强了中央财权,但也产生不少问题。最明显的是地方政府为应付财政压力,纷纷大举卖地、借贷,当前土地财政、房地产泡沫、产能过剩、地方债务风险等宏观领域矛盾也是由此造成。另一方面,中央与地方各自负责的事权也不太明确,很多时候是中央出政策,地方执行,但财政却是由地方支付——这种“中央请客,地方买单”的情况是地方政府最头疼的事。有专家估计,当前地方政府用45%的预算财力承担着75%的事务,地方政府是“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此外,目前内地间接税过多,直接的财政税少,也是造成收入分配不平均的主因。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以优先调整事权、带动财力重新配置为重点。全国性的公共服务产品如养老保险等,应该由中央财政提供,因为社会保障涉及人口流动和公平的问题,有利于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财税改革面临另一重大挑战是,当土地制度改革启动后,依赖“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收入必大减。有财税部门官员称,当前最迫切的是培育地方税体系,包括房地产税试点范围的扩大,拓宽资源税征税范围,消费税改革以及开征环境税等。实际上,财税改革不仅是中央与地方“分钱”(划分财力),还包括“分权”,即中央与地方划清事权,明确地方政府有哪些权力,在哪些问题上可以做主。中央目前推动的简政放权,不只是政府向市场放权,还包括中央向地方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