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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加大海外资产保护力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10-29 阅读次数: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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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中国国际收支持续巨额“双顺差”、中国经济对海外市场和海外原料、能源依赖度日益上升的背景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进入持续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截至2011年年底,中国13500多家境内投资主体在全球177个国家(地区)设立了1.8万家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4247.8亿美元,占全球2%,排名世界第十三。随着对外资产的增长,对外投资损失在涉华国际金融危机传染机制中重要性呈上升趋势。特别是中国正力图优化对外资产结构,方向之一就是提高收益率较高的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证券投资所占比重,但此举副作用就是从总体上提高了中国对外资产风险性。实际上,自从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QDII基金损失、平安投资富通集团损失案、中信泰富集团澳元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巨额亏损案、上市公司ST宏盛40.2亿元应收账款因其经销商美国INT公司申请破产而面临悬空案等案件已经在中国资本市场上造成了重大冲击。与此同时,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实际规模远远高于官方统计,大量海外直接投资游离于中国政府的监管和保护之外。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在中国不少赴海外投资者看来,在政府登记、接受监管意味着要额外付出不少成本,却看不到什么利益,因此他们极力逃避政府的海外投资登记管理。如果中国政府对企业海外维权的标志性案件采取积极有力的应对措施,他们会由此意识到,接受政府的海外投资登记管理有利于维护他们的投资安全,得大于失;如果中国政府对这类标志性案件不闻不问,那么,他们逃避政府登记管理的动机将进一步大大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