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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房产税可能采取增量房屋征收模式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8-04 阅读次数: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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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时间表,中国经济的最高决策层尚未形成明确且统一的意见。据国内媒体透露,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工作由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国税总局共同审定,由地方政府上报技术方案。目前,包括杭州市在内,总计有45个城市上报了技术方案,既包括特大型城市,也包括一般省会城市和区域经济中心城市。据了解,住建部、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已经形成共识,杭州模式将作为下一批试点扩围城市的模板,即征收工作将基本以杭州房产税征收试点方案作为基础性的主流方式之一,结合本地方具体情况和中央政府试点需要,进行微调。按照杭州市政府上报的方案,采用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按照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税率分为两档,对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4%的税率征收;对于非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8%的税率征收。一位参与政策讨论的知情人士解释,“简单点说,在试点之后你不买房,原有的房产就不征税,但如果试点之后买房,需要征收房产税,在划定免征面积时,就要计算你以前拥有房产的面积,然后再确定应缴的房产税税额。”虽然“杭州方案”系对增量住房征收,但在人均免征面积的划定和认定上,已经涉及“存量”。按照杭州方案,在对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过程中,对免征面积的认定将包含同一产权人名下的存量住宅面积,而后对超出面积部分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据透露,国务院对于杭州方案中涉及的征收方式、对象和范围,均没有提出太大的异议。国务院只是提出要求,在继续完善杭州方案的同时,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的方式,要采用“集中批准一批”的方式,而不宜采用单个会签、单个批准的方式。至于房产税开征的时间表问题,据称,中国经济的最高决策层尚未对房产税征收试点扩围提出明确的时间表,目前主要的问题在于技术方案的修改成熟程度,以及能够“集中批准一批”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