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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发布对进口食品及饲料实施外国供应商验证程序的具体实施条例
2013年7月29日,FDA发布提案,拟采纳一项针对进口人用及兽用食品实施外国供应商验证程序(FSVPs)的条例,该条例是对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关于外国供应商验证程序相关规定的具体实施措施。美国认为建立一套新的食品安全体系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美国国会在FSMA中设立了具体的执行日期,一些授权即刻生效,如强制召回的授权;还有一些授权要求FDA筹备和发布实施条例和指导文件,此次拟颁布的FSVPs条例则是依据了FSMA的相关规定。
实施条例将要求进口商确保进口到美国的食品在满足了包括合理的风险控制在内的过程与工艺要求的情况下生产,这些过程与工艺要求应与《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FD&C Act)“生产安全部分”所要求的危害分析与基于风险的预防措施一致,确保进口食品无掺假以及与食品过敏原标签一致,旨在确保进口食品与美国国内标准一致,从而达到与美国国内公众健康保护同等水平的要求。
拟制定的法规包括了以下几个部分:定义;适用性与豁免;FSVP范围;人员;食品及国外供应商合规状态评估;危害分析;国外供应商验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