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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民企传承与发展”---宁波“创二代” 走进交大特训营并开展招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3-06 阅读次数: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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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民企传承与发展”---宁波“创二代”
走进交大特训营并开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单位:
现将经信委企管处洪涛处长所发的通知转发给各会员单位,此次培训学费由政府承担,为期六天,要求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培训地点为上海交通大学。
为做好与经信委的衔接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请报名企业将申请表传真一份(或邮件)至我协会,谢谢!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87294643 邮箱:nbdzhyxh@163.com
宁波电子行业协会
2013年3月6日
具体通知及培训课程安排请见附件:
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