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7〕31号要求,省经信委、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节水办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浙江省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初步确定2017年度浙江省节水型企业名单并予以了公示。
其中,我协会副会长单位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入选(宁波仅三家),特此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