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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要点:创新能力需要的是多元化系统性的培育机制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2-08 阅读次数: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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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美国旧金山湾区委员会经济研究院院长肖恩·伦道夫撰文称,在其研究所的新报告中,评估了中国的创新历程,发现中国的创新呈现两面性。客观而言,创新基本上有两种类型:变革型和渐进型,这大体就是发明与改进之间的区别。当今中国的深度创新仍然滞后,但在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方面表现突出。例如,在家用电器、太阳能电池板、电子商务等面向消费者的部门,它力量雄厚;然而在生物技术或商业航空和半导体设计等领域,它就比较薄弱了。实际上,政府在研发领域或通过政府风险基金注入的巨额投资可以支持创新,然而倘若中央政策导向过强,则可能会对创新造成阻滞。限制大学、企业或私底下信息和思想自由交流的政策也会如此——最深刻的创新往往不是计划好、编程好的,而是来自自发或自由的互动。限制性政策也使中国在吸引国际创新者和企业家前来工作与生活上失去不少魅力。结果,那些人蜂拥到了硅谷之类信息能快速自由传播的地方。政府在主要私人公司内持有股份和获得董事会席位,确保大学的政治正统,以及通过网络安全法监控或限制交流等一系列政策,也可能会适得其反,扼杀创新。此外,促进创新的政府政策虽然在许多方面立竿见影,但是会对中国以外的地方产生复杂影响。部分原因在于,当国内市场由于政策保护而免受国外竞争时,战略性行业特别是互联网极可能会制造一种环境,使企业在国内极具竞争力,却与中国以外的创新趋势和市场规范相隔绝。其实,创新能力还是得看系统性的培育能力,偶尔的“灵光闪现”并不能说明整体的能力水平,系统的创新能力至少得综合制度、环境、要素以及资源配置等各个方面。